三、牢牢把握政法职业特点,进一步提高职业化水平
政法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法律性、社会性。加强正规化建设,至关重要的是推进职业化。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按照不同于普通公务员的要求,建立健全政法职业制度,切实提高政法队伍职业化水平。
职业精神是政法队伍职业化的内核。广大政法干警只有深刻认同政法职业宗旨、价值,才能满腔热情地投身政法事业。要坚持用事业育警,通过教育熏陶、模范引领、实践养成等办法,帮助广大政法干警培育职业精神,激发他们把政法职业作为用毕生精力去奉献、用鲜血生命去捍卫的崇高事业。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健全政法职业道德准则。把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与秉公执法的法治精神统一起来,切实做到一心为民、公正司法,坚决防止公器私用、谋取私利。深入推进政法职业伦理、职业操守教育,使广大政法干警养成坚定信念、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政法职业品格,树立英勇无畏、公平如秤、清廉如水的浩然正气。
严格职业准入是提高政法队伍职业素养的基础性工作。为保证法律职业人员素质,不少国家从严设计法律职业准入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抓紧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促进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科学化、标准化。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官检察官员额遴选、逐级遴选制度,增强遴选工作公信力。推进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完善公安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进一步提高民警职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职业化管理是提高政法队伍管理科学化水平的必由之路,其核心是遵循政法职业特点,实行分类管理。要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畅通各类政法干警职业发展通道,确保他们各归其位、各展其才。抓紧落实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方案,制定实施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和司法技术人员职务序列方案。开展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试点,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和使用工作。
建立政法干警依法履职保护机制,是职业化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保障公正司法的前提。要贯彻落实《关于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织密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的保护网。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对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构成犯罪的,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处罚。对侮辱诽谤、诬告陷害、威胁伤害、打击报复司法人员及其家属的,坚决制止、依法严惩。
政法干警工作负荷重、心理压力大、安全风险高,是和平年代牺牲付出最多的一支队伍。近年来,公安机关年均有400多名民警牺牲,4000多名民警因公负伤。政法干警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也是需要给予关爱的人群。要设身处地为广大政法干警着想,在思想政治上更关心、工作生活上更关爱他们,健全落实符合职业特点的保障制度。当前,要加快推进工资制度改革意见的落实,完善与工作实绩挂钩的津补贴项目及标准,加大对艰苦边远地区、有毒有害岗位和基层一线执法办案人员倾斜力度。健全政法干警因公负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和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提高对职业风险的保障水平。完善政法干警带薪休假、定期体检以及心理咨询、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缓解政法干警心理压力。加强人文关怀,帮助广大政法干警培养良好性格,让他们心中充满阳光。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帮助政法干警解决实际困难,尽可能解除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