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有6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这是西宁市积极创新普法手段,拓展普法阵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取得的成绩,也是西宁市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的具体表现。
依法治市的基础在于普法,让法律不再陌生,让各项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让群众知道如何守法、如何用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指明了信仰是法治力量得以凝聚和发挥的深厚根基。因此,法治西宁的前行之路亦是如此,公众法治理念还需要不断提升,社会法治信仰还需要进一步涵养。
我们可能要问:“如何让人民内心拥护,真诚信仰?”“司法为民”四个字足以回答这个问题。比如西宁市修订出台的《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西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调研起草的《西宁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西宁市公共临时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就是将理论根植于现实,直面热点问题,紧贴百姓所感所想,让法治理论脱去了“高大上”的外衣,真正走进了人们生活和内心。
不得不说,让法治的力量深入人心还需要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具体实践中逐渐形成。需要各级司法部门用更加开阔的眼界,更加创新的理念,通过持之以恒、润物细无声的教育和熏陶,唤起民众的法治信仰,形成崇尚法治的风尚,让人们切实感受法治的力量,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提升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 (文/幼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