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院:四川15家法院“三型法庭”工作突出获表彰

2016-07-08 09:20  来源:四川长安网

  记者5日从四川省高院获悉,近日,成都中院、峨眉山市法院等15家中基层法院因在“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表现突出,获得省高院通报表彰。

  获表彰的5家中院为:成都中院、达州中院、甘孜州中院、广元中院和南充中院。受表彰的10家基层法院有:峨眉山市法院、自贡市贡井区法院、广安市广安区法院、江油市法院、仁寿县法院、威远县法院、西昌市法院、叙永县法院、简阳市法院及通江县法院。

  据介绍,四川省高院自去年启动“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人民法庭建设专项工作以来,各地法院采取不同举措推进“三型法庭”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希望受表彰的法院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相的负责人表示,四川全省法院要向受表彰单位学习,按期完成“三型法庭”建设目标任务,为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开永丽)


责任编辑: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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