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呵护花朵 未成年人涉毒犯罪多为家庭监护缺失

2016-06-30 18:36  来源:上海政法综治网

  在第29个“6·26”国际禁毒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2013年至2015年全市法院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作了梳理:一审判决未成年人毒品犯罪人数为73人,其中初中、小学程度和文盲为65人,占总数的89%。这些未成年人大多来自监护缺失的家庭或弱势家庭,亲朋间的负面影响对他们也十分不利。

  在第29个“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通报,过去一年来,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1.3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3.4万名。目前,全国90%以上的学校开展了毒品预防教育,1.21亿名学生接受了禁毒专题教育。

  惩治毒品案件与次生犯罪,上海司法机关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日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五大典型案例,并对2013年至2015年全市法院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作了梳理。上海高院副院长王秋良表示,上海法院坚决遏制毒品问题蔓延势头,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

  犯罪分子开网店销售毒品或原料

  目前,上海的毒品主要以输入型为主,由于机场、火车站安检措施日益完善,毒品犯罪分子已逐渐放弃航空、火车等途径,转而采用长途汽车、驾乘私家车等更隐蔽的运输方式来贩运毒品。

  据统计,近3年来,在重大贩运毒品犯罪案件中,上海约有80%的被告人采用公路途径运送毒品。此外,随着互联网和现代物流业的迅猛发展,部分毒品犯罪分子开始利用互联网群聚吸毒、传播制毒技术、贩卖制毒原料、销售毒品,利用物流快递公司运送毒品、制毒原料。比如,通过开设虚拟网店销售毒品或制毒原料,通过即时通讯软件进行交流,通过网络便捷支付软件完成毒资转移,给打击毒品犯罪带来了新的挑战。

  案例:

  2013年4月13日,向某某指使王某某、杨某某与向的女友任某(另行处理),携带毒资人民币数十万元,驾车从上海出发前往广东省汕尾市购买毒品回沪贩卖。在向他人购得大量毒品后,王某某、杨某某随即驾车运输毒品回沪。同月15日凌晨,陈某赶至高速公路浙江平湖服务区接应,与王某某、杨某某会合后,一同乘车回沪,至上海G15高速公路浙沪收费站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该轿车上查获16包白色晶体。经鉴定,上述16包白色晶体净重16,000余克,均为甲基苯丙胺。同月18日,向某某与被告人冉某经预谋,在广东省惠州市租赁轿车,由毒品上家将毒品藏匿于车内,于次日委托托运公司将上述车辆从广东省深圳市托运至上海市。同月24日晚6时许,上述车辆托运至上海市时被公安人员查获,从该车的车门夹层内缴获白色晶体20包。之后,公安人员在上海市嘉定区安亭汽车城收费站处抓获前来接车的冉某,在上海市嘉定区抓获向某某。经鉴定,上述20包白色晶体净重20,000克,均为甲基苯丙胺。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向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冉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5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对向某某的死刑判决。

  混合类毒品外观与普通奶茶无异

  记者获悉,目前,毒品案件中的涉案毒品已由过去的海洛因、大麻逐渐转向为甲基苯丙胺(冰毒)等化学合成类毒品,查获的冰毒案件约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77%。其他新类型毒品如氯胺酮、甲卡西酮、地西泮、美沙酮、麻黄碱等化学合成类毒品以及“开心水”、“神仙水”、“奶茶”、“咖啡”等混合类毒品也在逐渐增长。

  所谓“神仙水”、“开心水”等混合类毒品,一般含有甲基苯丙胺、氯胺酮、可卡因等二种或三种以上毒品成分,从外观上看与常见的奶茶、绿茶、咖啡无异,这种毒品使人极度亢奋,产生幻视、幻听等现象,吸食者极易行为失控。

  此外,涉新精神化学物质类的毒品犯罪案件开始出现。所谓新精神化学物质,又称策划毒品或实验室毒品,不法分子通过实验室对列入管制名单的化学物质进行分子式结构调整,使该化学物质从形式上变为了一种新的化学物质,但该新化学物质的毒性更强或通过简单的技术即可还原为列管化学物质。犯罪分子通过这种方式,以逃避监管或打击。

  案例: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2015年12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毒案件,被告人张某在上海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通过雇佣技术人员生产新精神化学物品并通过实验手段获得了将该物质合成为甲基苯丙胺的方法,其通过网络等方式向境外毒贩大肆宣传上述化学物品的功效,并邀请国外毒贩至其公司“观摩”,让技术人员向毒贩演示合成毒品的过程和方法。通过这种方式,张某短期内获得了巨额利益。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制造毒品罪、传授犯罪方法罪数罪并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0万元,同时分别判处两名技术人员有期徒刑3年。

  涉毒未成年人家庭经济状况普遍较差

  据统计,2013年至2015年,上海法院一审判决未成年人毒品犯罪人数为73人,其中初中、小学程度和文盲为65人,占总数的89%,涉案罪名大多为贩卖、运输毒品罪,这些未成年人的犯罪动因主要表现为家庭监护缺失、弱势家庭居多、亲朋负面影响突出等。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未成年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普遍较差,32.88%来自单亲家庭,毒品交易大部分处于整个毒品交易链的底端,交易数量一般不足1克,近3成人有吸毒史,近2成人为重新犯罪。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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