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左右的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自2016年6月1日起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山西省临汾市中级法院、晋城市泽州县法院、太原市小店区法院、大同市城区法院四家法院被确定为全国试点法院。
此次改革试点的工作机制主要包括探索引入家事调查员、社工陪护及儿童心理专家等多种方式,探索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方式等,推动建立司法力量、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有效社会合力,切实妥善化解家事纠纷。
改革试点的模式为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合并试点或分头试点两种模式,主要涉及的“家事案件”,是指确定身份关系的案件及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家庭纠纷,包括婚姻案件及其附带案件等。
对于这次试点工作,泽州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专项部署: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着专人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三是确定了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的牵头部门,明确了“一家牵头、多家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