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开展第十八个“举报宣传周”活动
加强举报人保护 惩治群众身边腐败
6月20日,全区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启动了第十八个“举报宣传周”活动。当天,全区检察机关共开展举报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发放举报宣传资料2.5万余份,接待群众2300余人次,奖励举报人12名,奖励金额超过11万元。
本次“举报宣传周”活动时间为6月20日至24日,主题确定是“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和《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加强举报人保护和奖励,高度重视和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举报权利,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查办预防职务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活动期间,全区检察机关将通过新闻发布、运用媒体宣传、深入群众“走出去”宣传、依托警示教育基地与“检察开放日”活动“请进来”宣传和开展举报奖励等多种形式,着重宣传五个方面内容,包括党中央和国家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检察机关保护、奖励举报人的工作制度和贯彻落实情况;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与成效;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采取的措施与取得的成效;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检,强化自身监督的制度措施。
此外,全区检察机关将围绕《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结合典型案例,宣传检察机关强化举报人保护和奖励的举报工作制度和实施情况;围绕《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宣传检察机关网络、来信、来访、电话“四位一体”的举报体系,举报线索的受理、管理、办理、答复等举报工作制度,以及不立案举报线索审查、举报人保护、举报失实澄清等三个机制,激发群众举报热情,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举报权利,依法依程序表达诉求。(邓铁军 覃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