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

2016-06-21 09:34  来源:云南长安网

  6月16日,云南省丽江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提交的《丽江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市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

  丽江市委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工作,市委书记罗杰在年初市委三届六次全会明确提出“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市长郑艺也作出指示“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既符合丽江实际,又对领导干部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出了明确要求,操作性很强,望抓好贯彻落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佐多次听取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建立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工作汇报,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的要求,根据《中共丽江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丽江的实施意见》,结合丽江法治建设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并组织开展了《丽江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实施办法(试行)》起草工作,提出丽江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的具体措施。文稿起草完成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佐于5月9日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就《丽江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实施办法(试行)》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于5月10日,组织市委法律顾问开展了专家论证,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多次修改、几易其稿,形成了《丽江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使之成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丽江的重要载体。

  丽江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在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与年度综合考评同步进行,每年进行一次,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述法对象为市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述法程序以形成报告、组织述法、民主测评、综合反馈及结果运用的方式进行。述法内容主要全市各级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本单位重大事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情况,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情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法测评结果为“优秀”的,作为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及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领导班子的述法测评结果为“不适应”等次的,单位不得参加年度评先评优,并在年度综合考评中予以扣分。领导干部的述法测评结果为“不称职”等次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对其进行组织处理。述法及其测评情况按有关规定存入干部个人档案。(严友智)


责任编辑:张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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