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社会组织行为 天津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标准

2016-06-13 16:05  来源:天津长安网

  日前,从天津市民政局获悉,为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天津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标准——《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准则》,其中明确社会组织要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依照章程约定从事非营利性活动。也就是说,“非营利”是社会组织必须遵守的“纪律”,今后,市民或企业若遇到打着社会组织旗号,推销商品、搞评选颁奖活动收钱、搞行业培训收费等,一定要提高警惕。

  《准则》共分8章,其中明确社会组织法人是由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自愿组成或举办,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依照章程约定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组织;社会组织法人每年度应对开展的活动情况、人员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总结,并接受社会、监督机构监管;要建立投诉受理渠道。

  目前,天津市共有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5210个。天津市社团局负责人提醒,今后,市民或企业与社会组织打交道,对其“身份”表示怀疑时,一方面看其从事的活动是否营利;另一方面通过社会信用代码查证,每个社会组织都会有一个18位的“身份证号”,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即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5个部分组成,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或天津社会组织网,就可以有效识别社会组织的身份,防止受骗。


责任编辑:王淑静
相关报道
更多> 图片报道
更多> 信息联播

习近平:推动改革落地生根造福群众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强调:鼓励基层改革创新大胆探索,推动改革落地生根造福群众 [详细]
更多> 中央动态

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纪实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构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要有一个刚毅的先锋去引领方向。 [详细]
更多> 权威发布
更多> 视频
更多> 图解
更多> 长安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