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年建设,全省呈现出信访存量逐年减少、总量有效遏制的良性态势,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信访工作处也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信访窗口示范单位”。这些成绩是如何取得的?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信访工作处具体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科学谋划层层推进,严格督导确保成效
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信访工作处及时制订下发活动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清单,细化活动路线图和目标分解,层层推进,逐项落实。各地公安机关形成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助抓,部门警种共同抓的工作格局。
通过定期通报、滚动播报、抽查汇报、实地考察、会议督导、组织约谈等方式方法,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鞭策推进乏力、进度缓慢的地区,确保省公安厅各项部署落实到位。同时,逐个地市分析短板和薄弱环节,提出明确整改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对消极应付、进展缓慢的地区督办和通报。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推动信访工作规范化
活动开展以来,广东全省共投入资金3750万元人民币,新建信访接待场所11个,达700平方米;升级改建、扩建150个,近4000平方米。目前全省信访接待场所面积约1.38万平方米,较2012年增加35.3%。全省专职信访民警644名,比2012年提高14%,98%的县区一级公安机关有独立接访场所,基层信访民警信息化应用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信访信息录入率达到90%以上。
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全力打造“阳光信访”
与省信访局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对接,承办并录入信访事项,实现与省信访局涉警信访业务对接共享。建成网上信访平台,推动警务公开,实现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和结果等全程“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在部省视频接访系统互通互联的基础上,强力推进省、市、县(区)公安机关三级联动视频接访系统建设,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反映信访诉求。
通过信访工作进社区、接访、处理群众来信及网上信访答疑等途径,对群众进行法律知识和信访工作流程宣讲,进一步强化信访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
建立信访事项导入法定程序机制,确保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新机制运转顺畅。去年全省可导入法律程序的信访案件3513件,占全省涉警信访事项的29.5%。目前已按法律程序办结3390件,其余正按法律程序依法处理。
建立纠正补正执法错误和瑕疵机制,推动涉法涉诉改革和“抓、打、强、促”专项活动深入扎实开展。通过全面排查,把181件重点信访案件、“骨头案”纳入清积活动范围交各地化解。对未能在规定期限化解的信访积案,交由同级法制部门开展案件评查。
健全完善信访事项终结机制,进一步完善信访事项终结工作模式,修订明确了终结的范围、条件、程序等终结各环节工作,提高终结案件质量和终结工作权威性、实效性。
完善源头治理机制,推动信访关口前移
转变领导接访方式,压实基层责任,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强化信息预警研判机制,对风险性高、问题突出、形势严峻的警种、部门和地区,尤其是容易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信息及时预警排查,并执法执纪和队伍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主动移交厅纪委、督察、打拐办及如实立案办等部门,充分发挥信访研判分析为领导决策服务、为警种服务、为基层服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