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中院“五个方面”加强执行工作

2016-06-12 14:42  来源:山西长安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实现最高法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近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执行工作。

  2015年以来,临汾中院执行局坚持贯彻“一性两化”的执行工作思路,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步入规范运行轨道,中院执行局工作在全省法院的综治考评中被列为一类,取得了良好成绩。2015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265件,比2014年增长了33%,结案4740件,结案率77.6%;中院执行局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63件,比2014年增长了73%,其中异类案件52件,复议案件30件,结案362件,结案率达到99.7%。全市两级法院实现了2007年以来的执行案件上网录入,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加大。2015年以来,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6235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禁止其乘坐飞机、高铁软卧等措施,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惩戒。

  会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两级法院继续坚持执行工作“一性两化”,以信息建设为抓手,全面强化各项执行工作,努力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总目标。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认真开展各项执行专项活动、对集中执行“雷霆”行动落实到位、要积极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活动、要认真落实执行大会战专项活动、要继续组织开展涉党政机关案件清理工作、要继续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进一步加快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要把网上办案作为综治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评。要加强信用惩戒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市法院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形式,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同时,与各部门形成执行联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有效的信用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心理威慑。要加强对执行工作节点的监督管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惩处执行领域的腐败现象,确保执行队伍风清气正、公正廉洁。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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