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检察院与省发改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国土厅、住建厅、交通厅、农委、水利厅、卫计委、扶贫办、移民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民生资金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部门在民生资金保护工作中的协调配合,促进民生资金安全使用、民生政策落到实处。
《制度》明确,建立民生资金保护工作联系机制,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进展以及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相关行政部门向检察机关通报查处涉及民生资金违纪案件情况和有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并协调解决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共同预防、调研分析等有关问题。
根据该《制度》,贵州省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民生资金监管信息共享机制,依托“云上贵州”,采取“互联网”、专线连接、拷贝等方式,建立民生资金项目信息监管共享平台,全面监管民生基础数据信息。建立法制宣传警示教育机制,检察机关应结合民生领域反腐倡廉建设、职务犯罪案件发案特点,在相关行政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对开展相关工作涉及的有关法律政策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建立重大民生项目介入预防机制,检察机关主动介入重大民生项目,配合相关行政部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共同排查风险、堵漏建制,推动健全完善民生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此外,《制度》还提出,贵州省检察机关与前述相关行政部门建立信息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相互移送、预防调查对策研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机制,共同积极做好反腐倡廉、民生资金保护工作。(杨彰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