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消防部队接警调度工作,贵州省消防总队司令部围绕“一体化思维、区域化指挥、立体化作战”理念,在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贵州省消防部队接警调度员专业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着力提升接警调度专业化水平。
《办法》明确,基层消防大(中)队接警调度员应从事灭火救援工作2年以上,消防支队作战指挥中心接警调度员应从事灭火救援工作5年以上,并且所有接警调度员必须通过资格考核,各级消防部门不得任用未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接警调度员。
按照“人员编组、车辆编队、战斗编成”的要求,针对“一高、一低、一大、一化工”等重点场所,专业化接警调度重点抓好“五熟悉五掌握”,即:熟悉接警流程和灾情等级划分标准,掌握实施等级力量调派的程序和方法;熟悉辖区常见灾害事故类型及基本的处置对策,掌握辖区交通道路、水源、重点单位等基本情况;熟悉车辆器材装备参数、辖区情况和执勤实力,掌握各类通信指挥器材(设备)的使用方法;熟悉辖区应急救援联动单位执勤实力情况,掌握应急联动通信联络方式;熟悉指挥调度相关系统操作应用,掌握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办法》明确了考核的形式、主体、内容、时间和程序等内容。接警调度员考核由消防总队、消防支队共同负责,考核形式包括理论考试和接警实务,各支队结合自身实际具体负责做好资格审查、集中考核和资格评定等工作,最后由省消防总队统一审批。
全省消防部队接警调度员实行统一管理,每年应当组织接警调度员参加培训和年度考评,持续增强业务能力,每年应当对表现优秀的接警调度员进行表彰,对出现重大失误、考核不合格或其他不适宜在接警调度岗位继续工作的,要调离接警调度岗位。(卢峰 何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