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保山市检察院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基础工程来抓,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起步、高质量推进,不断提升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实现了队伍建设与检察工作两促进、双丰收。所属昌宁县院为全国文明单位,隆阳、腾冲、龙陵、施甸为省级文明单位,市院为市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五个县(区)院有四个曾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其中,昌宁县院连续三届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2011年被中共中央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四化建设示范院”,2014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隆阳区院公诉科被授予“全国优秀公诉团队”;龙陵县院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市院被评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列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机关文化示范单位”。市院、隆阳、腾冲县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一、突出抓住铸牢检魂这个根本。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必须始终抓住举旗铸魂这个根本。一是搞好理论武装。持续深入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突出抓好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政法队伍工作会议上孟建柱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通过邀请专家讲授、专题辅导、领导带头宣讲、学习交流会等方式帮助广大检察人员掌握蕴含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确保广大检察人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旗帜鲜明地抵制错误思潮。二是坚持价值引领。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基础工程和灵魂工程,广泛开展学经典原著、学党史检察史、检察官宣誓、重温入党誓词、观看先模事迹电影、组织干警到善州林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活动,强化检察人员的理想信念、法治信仰,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等先进司法理念被检察人员普遍理解认同、自觉培养践行。三是注重文明引路。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通过善行义举榜、“五个一”道德讲堂、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挖掘健康有益、内容新颖、富有时代气息的精神文明活动载体,提高检察队伍精神生活的层次和品位。进一步整合检察机关现有文化资源,通过建设检察文化长廊、打造检察文化窗口品牌、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潜移默化地引导检察人员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增强抵御侵蚀的免疫力。
二、突出抓住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围绕全国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的“四力”要求,下大力抓好两级院领导班子建设。一是突出政治标准,在选人用人上从严。注重从政治上考察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真正把品行好、有才干、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研究制定系统内外干部交流任职办法,进一步畅通人才交流渠道。二是发挥制度作用,在严格党内生活上用力。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述学评学、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强化领导班子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对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重大案件处理等,要经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落实党内生活制度特别是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党性分析制度,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在跟踪帮建上使劲。院党组切实担负监督管理下级院领导班子的责任,综合运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形式,跟踪督促下级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廉洁从检。
三、突出抓住能力建设这个核心。把提高检察队伍业务素质作为核心要求,立足检察业务实际和检察人员素质状况,分层分类组织或参加大规模教育培训。一是强化人才培养。坚持以人才工程、人才计划、人才项目为抓手,大力加强铸才、优才、扶才、育才、引才、聚才工作,加大两级院业务人才挂职锻炼计划,盘活检察人才资源,积蓄发展后劲。1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6人分获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全省刑事申诉办案能手”、“全省刑事申诉业务标兵”,62名检察人员列入市级人才库重点培养。二是强化教育培训。以岗位素能标准为导向,分层分类参加或开展任职资格、岗位技能、检察业务全员培训,3年来组织学习考察和自身“点对点”、“案对案”教育培训1135余人次,全面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能。三是强化岗位练兵。立足本地实际和检察队伍自身,推行“导师制”,由业务过硬、经验丰富的优秀检察官对青年检察人员进行一对一、手把手的传帮带;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引导广大检察人员争当业务能手、业务标兵。
四、突出抓住作风建设这个重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一是坚持落细落小落实。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以及司法规范行为专项整治成果,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坚持把执法司法作风方面普遍存在的、基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建设和自身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改重点,先后对4059件案件特别是近两年来所立办的96件职务犯罪案件,开展全覆盖式评查,集中整改了3件职务犯罪案件司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严肃司法纪律。二是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加强检察队伍作风建设表象性问题的本质性研究、阶段性问题的规律性研究、零散性认识问题的系统化研究,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改革创新精神梯次推进制度机制建设,先后制定修改了学习教育机制、民主决策机制、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执法监督机制、务实创新机制、廉洁从检机制、机关建设机制7大方面20项具体制度,不断构筑全面系统、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刚性制度约束体系,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同时,注意搞好与各类专题教育活动的有机衔接,把强化队伍作风建设纳入其中,持之以恒地整治作风顽疾,建设过硬队伍,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五、突出抓住从严治检这个保障。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党组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负责党风廉政的组织、领导、推进、执行,纪检部门具体负责执纪监督问责。检察长既挂帅又出征,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重点性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结合分管工作抓推进、促落实。不断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分析通报、检查监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配套制度,形成可操作、可衔接、可量化、可追究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二是扎紧制度的笼子。针对自身容易发生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和通报制度、廉政隐患摸排预警制度、重点岗位轮岗交流制度,严格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中介和特殊关系人的交往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出轨的机会。三是加强廉政教育。通过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廉政谈话、节前提醒、诫勉谈话、联席会议不断强化干警的勤政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同时不断加大“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力度,去年以来共监督重大决策26次、重要事项研究49次、监督干部任用26人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166人次、大额资金使用2485.27万元。
六、突出抓住基层建设这个基础。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抓好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加大基层院建设指导力度。认真落实《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搞好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切实摸清基层院建设底数,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建设。健全完善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院建设制度,针对制约基层院发展的“瓶颈”问题和难点弱项,加大指导帮扶力度,争取上级资金1500万元用于基层院“两房”建设。二是为基层院培养输送人才。充分考虑基层办案需求,在及时招录各类专业人才的同时,加大对基层院业务骨干的培训力度,为基层培养高素质业务人才。三是充分调动基层院主观能动性。深入推进科技强检战略,加强基层院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增强基层院建设后劲;规范基层院内设机构设置,协调有关部门适当提高基层检察人员的职级待遇;健全完善基层院建设量化考评机制,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基层内在活力,促进基层院建设全面发展。(张丙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