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河南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意见》强调,要依法严惩侵害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对性侵,绑架,拐卖,伤害,遗弃,虐待农村留守未成年人以及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依法快捕快诉,从严惩处。
《意见》要求,最大限度保护、救助被侵害的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有针对性地采取医疗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监护指导、经济帮扶、技能培训等综合救助措施,帮助其尽早回归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意见》强调,要严格落实涉罪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特殊制度。加强心理疏导和矫治,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的农村留守未成年人。
《意见》要求,严肃查办侵害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失职渎职犯罪。要建立完善办理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通过与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重大案件通报等形式,共同解决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刑事司法问题。
《意见》指出,要加强与综治、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民政等机构的联系,争取建立涵盖学校、企业、社区、乡镇的多元化帮教基地;要加大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力度;要重点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农村中小学生等特殊群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