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多措并举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2016-05-13 15:53  来源:南方日报

  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办案时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案中注重引导感化未成年人、案后引导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近年来,广东省清远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新刑诉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特殊程序规定,紧紧围绕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惩治与预防工作重点,在审查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严格遵守“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断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切实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案前预防 3年进70所学校普法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上,清远市检察机关坚持以学校为阵地,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与当地有关部门一起打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防火墙”。

  2012年,清远市检察院对本地区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撰写《清远市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分析及相关对策》调研报告,引起市委、市人大的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2013年3月,市检察院与共青团市委、市教育局共同制定工作方案,联合开展“大手拉小手·守法在心头”检察官送法进校园大型公益普法活动,开展法律讲座、主题班会、观摩法庭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讲活动,同时还在学校建立青少年维权联系点,开通维权热线电话,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赞誉。

  在市检察院启动“大手拉小手·守法在心头”仪式后,各基层检察院纷纷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不同形式的送法活动。清新区检察院结合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建立“N+1彩虹课堂”,以案例讲解为基础,根据受教者的年龄、心理特点,建立起“音乐课堂”、“国学讲堂”,开展特色主题法制教育大讲堂活动,受教逾6000多人。英德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公诉小组成员被聘为英德市法制副校长,并通过阳光检务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等互联网媒体开展“致英德市全体家长一封公开信”活动,促使全市家长、父母给予未成年人更多关爱。

  3年来,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形成多途径、多角度、多形式的普法网络,先后到70多所中小学和职业学校开展法制宣讲共100余次,发放法律宣传手册3万余份,接受宣传教育的学生达数万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成效。

  案中保护 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清远市检察机关坚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确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大小、主观恶性程度以及诉讼权利是否得到切实保障等,最大限度维护和保障其合法诉讼权利。

  如未成年人阿强(化名)交通肇事案,一审判决阿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本案是过失犯罪,阿强系未成年人,有自首情节、初犯,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适用缓刑不致于危害社会,检察机关认为一审判决未依法适用缓刑确有错误。经抗诉,二审改判阿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在制度落实上,为使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清远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落实制度保障,建立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包括,推动落实未成年人分押分管制度,结合清远地域分布较广的特点,对未成年人关押工作实行分片区管理,杜绝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押;全面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3年来全市共实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198件301人;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分案处理工作;不断落实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

  案中感化 引导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检察机关利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为契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跟踪引导和感化,确保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清远市检察院在办理一宗幼女被侵犯案件时,发现被害幼女阿红(化名)系被人骗,且被侵害后并未报警,反而欺骗介绍其他未成年人供被告人奸淫,从中获利。阿红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后一直辍学在家。检察机关认为,如果阿红继续缺乏正规的教育和适当的引导,极有可能再次犯罪。为了防止其再次走上歧途,检察机关联合公安、学校、家庭建立帮扶联动机制,针对该幼女开展帮教复学工作。同时,成立帮扶小组,不定期地约见阿红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帮扶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清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宗少年抢劫案,当事人年仅17岁,初一辍学后结交不良朋友,有吸毒、打架行为,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该少年面对审讯沉默不语,回避问题。为此,承办人根据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精心设计讯问方案,以“姐姐”的身份与其交谈,逐步帮助其打开心扉;每次提审后,都主动联系其母亲进行谈心与劝慰;当该少年被判缓刑后,承办人给他赠送书籍。承办人通过20余次与其家人联系、多次提审教育和馈赠成长书籍,该少年最终放下抵抗心态真诚悔过。如今该少年已经成年,不仅顺利脱离不法团伙,还找到了一份稳定工作。

  案后帮扶 确保未成年人不再误入歧途

  未成年人作案后如果不跟踪帮扶,很可能会再误入歧途。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教育、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案件为切入点,联合相关部门,强化案后延伸教育,加强未成年人回访矫正工作。

  英德市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网络、游戏及KTV娱乐场所等对未成年人的影响问题,联合该市文广新局召集全市48间网吧、175间游戏机室及KTV的业主举办了一场主题为“依法经营,向违法犯罪说不”的讲座,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清城区检察院联同司法局在原来手机定位监控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使用面部指纹识别系统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不仅要求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按时到清城区检察院报到,清城区检察院也主动并定期作电话回访。

  ■链接

  近3年清远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下降

  2013至2015年,清远市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18件529人,分别占受理案件的4.7%和6.3%;起诉310件527人;不起诉5件9人,不起诉率分别为1.6%和1.7%.

  其中,未成年人犯罪率(受理案件人数之比)2013年为7.58%、2014年为5.15%、2015年为4.19%,呈逐年下降趋势。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1.案前教育

  3年来,两级检察院到70多所学校开展法制宣讲10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数万人。

  2.案中保护

  落实未成年人分押分管制度,3年来共实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198件301人,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分案处理工作;不断落实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

  3.案中感化

  利用办案契机,加强对未成年人跟踪引导和感化。

  4.案后帮扶

  针对未成年人教育、管理等存在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强化案后延伸教育,加强未成年人回访矫正工作。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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