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院划定全省法院破解执行难时间表路线图
两年时间基本遏制规避和干预执行
5月12日上午,四川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力争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记者获悉,省高院《关于力争两年基本解决四川执行难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划定了破解执行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全省法院要力争在两年时间里实现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得到基本遏制等“四个基本”具体目标。
八大重点四大目标
5月3日,四川省高院出台《方案》,明确了解决四川执行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记者梳理发现,《方案》明确工作重点集中在八大方面: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加快执行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联合失信惩戒,依法惩治拒执犯罪,提高执行效率、推广网络评估拍卖,抓好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坚持“精准指导、次第推进”工作原则,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各项工作任务均明确了完成时限。《方案》提出,全省法院要最终实现“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得到基本遏制;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这样“四个基本”具体目标。
次第推进各有妙招
此前的4月26日,四川省高院确定了“力争两年基本解决四川执行难”的总目标,并部署全省22个中院分三类梯次推进,最终实现各级法院力争在两年内全部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
昨日的发布会上,成都中院、达州中院和阿坝中院作为三类法院的代表进行了发言。成都中院执行局局长刘子厚介绍,成都法院将研究探索机构设置层级化,建立执行局、执行分局、执行大队三级管理模式,深入推进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的二次分离,探索建立以司法警察为主体的执行人力资源配置模式。
达州中院执行局局长李运宇介绍,达州将完善“三员”协助执行机制,在各乡镇、街道、社区聘请执行联络员;通过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在执行前督促履行,提高执行效率,降低执行成本。
阿坝中院执行局局长薛勇介绍,作为少数民族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阿坝法院将推进全州各县市全面建立救助制度、落实救助资金,有效化解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可能引发的矛盾。
三类法院名单:
一类地区成都中院、泸州中院、德阳中院、绵阳中院、乐山中院、南充中院、内江中院、宜宾中院;
二类地区自贡中院、广元中院、遂宁中院、广安中院、达州中院、眉山中院、资阳中院;
三类地区攀枝花中院、巴中中院、雅安中院、阿坝中院、甘孜中院、凉山中院、成铁中院。(开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