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山西省临汾市法治建设工作积极开拓、奋力进取的一年。临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中,将法治建设作为共性考核指标,对全市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均进行了法治考核。经过慎重思考和研究,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陈小洪作出重要指示,要按照引领化、模块化、细则化、全景化的“四化”考核法工作思路,在考核指标体系中以突出对法治思维和能力的引领化为重点,以各有侧重的考核模块为抓手,以考核细则内容的精准化为支撑,通过一听二看三问四体验的方式全景化考核法治建设工作,真正实现以考核促落实,以考核促提升。
一、牢牢把握引领方向
引领方向是法治发挥作用、显示价值的重要形式。在新常态下如何通过法治建设考核这支指挥棒,引领党员干部重视法治思维和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这也是设计考核方案最重要考虑。为了牢牢抓住党委、党组班子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这个关键,在考核指标体系中,“党委(党组)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被赋予了高权重:在县(市、区)考核体系中占10分,在普通市直单位中占25分,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占33分(三类考核指标体系满分均为100分)。此外,考核方案明确要求查看“党委、党组及时召开会议学习有关会议精神”,查看落实上级法治建设会议精神的的会议纪要或记录,查看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部署、年度工作总结,成立领导机构文件等材料内容。毛泽东同志曾说过:“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为切实了解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我们要求被考核单位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进行“围绕法治谈工作”;还组织召开干部法治专题谈心会,切实了解被考核单位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精准确定考核模块
为更加准确落实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市委法治办针对县(市、区)、普通市直单位、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三类考核对象的不同工作领域和要求,制定出三类独立考核指标体系。并分别赋予了党委重视、六权治本、执法检查与监督、法治政府、公正司法、法治社会、奖分罚分等七个模块的部分模块。三个指标体系各自独立而又相互补充,分工不同、各有侧重,较为完整地构成了临汾市法治建设考核格局。具体而言,县(市、区)的法治建设考核工作更为全面,涵盖执法、司法、普法领域,涵盖全部模块,考核工作要求更为全面;普通市直单位仅负责某一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因而考核内容以六权治本和法治建设共性指标为主,侧重引领领导班子重视法治建设的导向性;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如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肩负着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的要点和难点,是考核的重点部门,突出强调法治建设领导机构、是否有专人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年度法治建设任务的工作考核等细则。
三、紧抓细则落实考核要求
实体正义的实现要依靠程序正义的达成。考核目的能否真正实现也要依靠精细的考核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愈是详细具体,此次考核的结果也就愈加客观详实。为此,在考核指标体系设计中,对应每项考核内容,我们都将其细化为若干个察访核验事项。又通过具体的若干察访核验方法确保将每个事项以具体的方法从而不落空,不走形式。在三类考核指标体系中,县(市、区)考核指标体系中涵七模块65项细则内容;普通市直单位考核三模块共18项具体内容;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核三模块27项细则内容。通过七个模块共105项细则的考核,我们比较完整地掌握了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全景式考核促落实提升
所谓全景化考核,是通过一听二看三问四体验的方式考核法治建设工作,实现以考核促落实,以考核促提升。听,即听取领导班子汇报、听取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听取领导干部谈法治等;看,即查看文字照片资料、查看基础设施建设;问,即通过所听、所看,问党员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问法治能力;体验,即考核成员亲身参与体验涉及法治建设的具体工作流程,体验司法、行政改革成果,感受阳光便民服务。通过全景式的法治建设考核,我们从多角度对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的外在表现和内在成果进行了考核检验,更为深入地掌握了全市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能力,进而充分发挥了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的作用,有力地配合全市法治建设工作迈向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