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宣判一起案件时,在旁听区增设了媒体席。据了解,此举是自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以下简称《法庭规则》)5月1日起实施以来,在福建省法院系统中的首个“尝鲜”之举。
以往未设媒体席时,若案件影响力较大,旁听座位抢手,记者可能会面临无位可坐的窘境,甚至无法旁听案件。为此,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法庭规则》特别作出规定,有新闻媒体旁听或报道庭审活动时,法庭旁听区可以设置专门的媒体记者席,进一步拓宽司法公开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在首次增设的媒体席“专座”上,有十余家媒体记者到场旁听。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方便记者随后进行采访,经法庭许可,媒体记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