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进一步创新工作推动和落实机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青海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发出通知,在全省各级政府及各部门部署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此次创建活动从2016年开始至2019年,每年确定一批示范创建单位,进行验收、评定和挂牌。省级选择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基础较好的5—10个省政府部门和1—3个市州政府作为示范创建单位。各市州和县(市、区)根据本地区单位数量,选择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基础较好的政府部门和下一级政府作为示范创建单位。
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示范创建单位健全完善创建方案,认真对照《纲要》提出的七个方面主要任务和44项具体措施,逐项细化分解,建立任务台账,明确时间进度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逐年推动开展。要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建立示范项目,注重开拓创新,争创特色亮点,进一步增强示范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争每年推出一批具有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的创建成果。示范创建活动将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加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