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保护权益关爱成长

2016-05-12 09:11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号

  5月10日,青海省检察院的检察官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走上街头,进行宣传。

  自1986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成立我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至今已经经历了30年的发展历程。2015年底,最高检正式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标志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青海省各级检察机关个别市、州检察院和部分基层检察院已建立12个专门办案组,从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全过程负责未成年人案件。2012年9月,省检察院在公诉一处成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2016年以来,省检察院正在积极向省编办申请成立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构。多年来,青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教育挽救感化了一大批罪错未成年人,初步形成了符合司法规律和未成年人特点的特殊的司法理念、工作机制和工作规范,专业化队伍也实现了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并有力推动了青海的未成年人法治建设。

  “未成年人是亿万家庭的寄托,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一个未成年人出现问题,毁掉的是一个家庭的幸福,一批未成年人出现问题,危害的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检察机关参与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万千家庭幸福安宁,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民族未来。”检察官们做着法律宣传。


责任编辑:韩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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