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法院深化减刑、假释改革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2016-05-09 20:06  来源:法制生活报

  减刑、假释工作是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犯人改过自新,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调控原判刑罚、帮助罪犯回归社会等均具有积极的意义。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相关文件精神,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中,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严格适用法律标准,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刑、假释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摘自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对黔南州法院关于2012年以来减刑、假释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贵州省黔南州中级法院历来高度重视减刑、假释工作,着力深化减刑、假释司法体制改革。自2015年10月黔南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2年以来减刑、假释工作情况的报告》以来,黔南州中级法院减刑、假释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共审结减刑案件2413件,假释案件534件。其中的重要举措和工作创新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更真实的获得感。

  完善工作机制,让社会对司法过程有更多认同感

  创新案件办理机制。案号管理标准化。案号的编制、使用和管理,是人民法院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内容。黔南州中级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新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要求,组织立案、审判监督团队认真学习研讨,并从2016年1月1日起停止手工记录案号做法,统一适用“(2016)黔27刑更字号”,使案件管理更加规范。裁判证据规范化。黔南州中级法院陆续走访黔南州内7所监狱服刑人员及刑罚执行机关,探索实行裁判证据分级模式,严格审核罪犯的经济履行能力和罪犯家庭经济状况,探索以城乡低保证为一级证据,以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为二级证据,证据裁判更加规范。裁判结果公开化。黔南州中级法院对减刑、假释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高度重视,所有非涉密裁判文书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有效接受社会监督。

  完善沟通协调机制。部门联动密切协作。黔南州中级法院积极构建外部协作机制,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多次与州、县(市)人大、政协、检察院、司法局、监狱部门和社区矫正机构召开联席会议,就如何构建衔接机制、评估社会调查、规范案件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省监狱局、黔南州人大内司委还于4月13日到该院调研指导,部门沟通常态化机制正在形成,减刑、假释工作衔接更加顺畅。善于“亮谏”促进合作。黔南州中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效用,按照权责明晰、各尽所能,互相合作、密切配合的原则,及时发现相关部门工作疏漏、制度缺失和隐患风险,及时指出问题,共同提高。如,针对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呈报减刑幅度超限问题提出司法建议,针对黔南州内监狱法庭及其信息化滞后问题向省监狱局提出司法建议,不仅优化了工作环境,还提升了合作水平。勤于沟通倾听民意。黔南州中级法院完善民意沟通长效机制,面向不同层面听取意见建议,通过“万名代表(委员)听千案庭审”评议座谈,在监狱建立联系点、联络员、跟踪监督办案、回访和帮扶工作制度等方式,半年来收到涉减刑、假释工作意见建议13条,整改落实13条,落实率达100%,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改进案后回访机制。假释回访率创新高。黔南州中级法院将回访率不低于5%列入考核内容,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充分保障,2015年10月以来假释回访69人,回访率达12.9%,创历史新高。宣教疏导常态化。黔南州中级法院在假释回访中同步开展宣教工作,多措并举宣传政策法规,进行心理疏导,减轻假释人员思想包袱,助其顺利回归社会。注重帮扶的实际效果。法官们积极帮助假释人员参考就业方向,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假释人员积极联系社区矫正机构或当地政府予以救助,让假释人员重拾生活信心,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半年来,黔南州服刑人员履行财产刑159万元,再创新高。

  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对改革内容有更多亲历感

  请进来宣传。黔南州中级法院召开减刑、假释专题新闻发布会,邀请媒体记者参加新闻通气会,采访报道减刑、假释工作创新举措和成效,分管院长担任发言人,逐一回答记者提问。该院还在审判监督团队中明确专人统筹对外宣传,专职传递减刑、假释司法好声音,宣传成效正在逐步显现。

  面对面宣传。黔南州中级法院定期赴驻黔南州各监狱开展服刑人员法制宣教活动。分管领导、承办法官赴各监狱开展服刑人员法制宣讲活动已形成常态。如2015年11月该院在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的集中特赦教育活动,成为全省最大规模的特赦宣讲活动。同时,高度重视交流沟通,分3次与23名省、州、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座谈交流,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多举措宣传减刑、假释工作。

  走出去宣传。黔南州中级法院积极与宣传部门协作,整合内部宣传资源,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与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并用,半年来共有17篇减刑、假释信息在中国网、《民主与法制时报》、《法制生活报》等主流媒体陆续刊登,社会反响良好。

  加强队伍建设,让法官对办案质量有更多责任感

  不断加强法官素质能力建设。加强队伍政治建设。黔南州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团队通过平时自学、集中教育、专题研讨、自我剖析等方式,在“三严三实”、“廉洁司法”等教育活动中不断净化思想,转变作风。加强业务建设。黔南州中级法院积极组织审判监督团队参加各种业务培训5次,选派1名人员到国家法官学院参加为期2个月的全国法官培训,为办案法官配备各类办案工具书籍,编辑内部刊物《黔南审判》,方便法官交流,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廉政建设。人清则气正,气正则风清。黔南州中级法院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健全了管理、监督、教育并重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审议意见下发以来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事件。

  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组建审判监督团队。黔南州中级法院积极适应司法改革形势,提升审判效能。2016年2月,该院党组决定整合审监一庭、审监二庭审判资源,组建了审判监督团队。优化分工协作结构。黔南州中级法院审判团队内部分为两个审判组,每个组都能随时组成合议庭,各自按划分区域管辖州内减刑、假释案件,形成了整体合力。强化审判监督人才储备。团队中对资深法官、年轻法官、审判辅助人员都进行了合理配比,审判辅助人员均参与办案,资深法官积极“传帮带”,帮助预备法官快速成长。改革提高了审判资源利用率,提升了工作质效,锤炼了法官能力,培养了后备力量。

  不断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黔南州中级法院在常规性减刑、假释案件中,取消院长、庭长的案件分配权、批准权,保障主审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审判,切实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公开机制。黔南州中级法院严格落实公开开庭制度,改进案件公示和听证形式,切实接受监督质询,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犯罪,在刑罚变更执行中一律开庭审理,召开听证会7次,公开开庭90件,2947件减刑、假释案件全部公示公告。

  黔南州中级法院还积极探索律师参与化解减刑、假释案件机制,与律师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增强。

  改善办案条件,让群众对信息化建设有更多获得感

  建成黔南州内第一所监狱法庭。“监狱法庭”是人民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重要场所,不仅方便服刑人员参与诉讼,也利于确保监狱监管安全,提升司法效率。州法院与贵州省监狱管理局共同发力,决定进一步改善监狱办案条件。3月25日,具有法院信息化3.0版基本条件的该院驻福泉监狱法庭正式揭牌并投入使用,标志着黔南州第一个、全省第二个信息化监狱法庭成功建成。该院还倡导建立远程提讯信息系统,正与省监狱局、各监狱和网络运营商就光缆铺设、费用收取等细节进行磋商,有望在该院新审判综合大楼竣工后动工,届时办案信息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

  推行案件卷宗电子化改革。黔南州中级法院在全省率先实行案件卷宗电子化改革,所有减刑、假释卷宗归档时一律通过电子扫描保存,既方便查阅和查询,同时也方便相关部门依法调取,得到了省法院充分肯定。

  加速推进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黔南州中级法院以“大数据”推动“大审判”,以“大审判”促进“大服务”为战略定位,以“网络法院”、“阳光法院”和“智能法院”为建设目标的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正在加速推进,有望在2017年全面建成投入使用,届时该院信息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司法服务能力将进一步完善。


责任编辑:张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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