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不起眼小楼,将被建成贵州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它将肩负起助推纳雍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贵州省纳雍县司法局一名工作人指着身后的一栋小楼介绍说,在省司法厅的大力帮助下,这里将建成一个面积达1000余平方米的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也是贵州省“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正式启动后,省司法厅对口督导纳雍县法治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法治毕节”创建是贵州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重要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抓手,是加快“法治贵州”建设的有益探索,也是推动毕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基础性工程。
在“法治毕节”创建的具体相关工作中,贵州省司法厅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动员会的安排部署,主动作为,把“法治毕节”创建工作与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切实履行好“全民守法宣教工程”和纳雍县法治创建督导工作任务,拉开了“法治毕节”创建工作的序幕。
建章立制 确保“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2015年11月14日,“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动员会在贵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陈敏尔关于“法治毕节”创建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部署并启动“法治毕节”创建工作。
在“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正式启动后,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安排部署“法治毕节”相关工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吴跃专门组织召开厅党委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特别是对陈敏尔书记的批示和谌贻琴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明确了省司法厅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成立了省司法厅“法治毕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吴跃厅长亲任组长,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胡勇任副组长,具体日常工作由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承担。
同时,省司法厅召开了工作协调会,研究有关“法治毕节”创建工作的具体落实措施,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提出具体要求,制定了时间表,尤其是在人、财、物方面的帮扶对策,要求各相关处室立足于“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大局,结合自身职能情况,积极为毕节市的法治创建工作出谋划策,贡献力量,并将“法治毕节”创建工作纳入对厅机关各处室的二级目标考核内容。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莫玉辉表示:“为了让‘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有章可循,确保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和省委政法委黔政法《“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总体实施方案》落到实处,省司法厅出台了《贵州省司法厅关于支持“法治毕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举全厅之力抓好“法治毕节”创建工作。”
省司法厅还拟定了《“法治毕节”全民守法宣教工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向毕节市下发了《“法治毕节”全民守法宣教工作指导方案》和《“法治纳雍”创建工作督导方案》等文件,确保省司法厅承担的“法治毕节”的各项督导和协调指导任务从省级横向到省市县级纵向都能落到实处。
细化具体措施 全力推动“法治毕节”创建工作
据莫玉辉介绍,《“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总体方案》明确了“法治毕节”创建工作6大任务,即: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公正司法天平工程、全民守法宣教工程、法治惠民服务工程、生态文明法治工程、法治监督检查工程。
“作为‘全民守法宣教工程’的牵头督导单位,从2016年开始,省司法厅将通过指导毕节市深入广泛开展全民守法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指导该市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机制,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有序推进‘全民守法宣教工程’。”
莫玉辉认为,通过“全民守法宣教工程”,将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着力提高其学法守法尊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和习惯,进一步营造良好学法守法氛围,为毕节的法治创建工作提供基础性保障。
今后,省司法厅将按照《“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总体实施方案》落实相关措施:在每年12月4日宪法日认真开展宪法宣传日活动,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立法治教育基地,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完善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学法守法用法实施办法,出台相关规定及考核评价标准;组织司法人员上课堂活动,领导干部带头进课堂宣讲法治。
同时,出台相关规定,督促指导毕节市制定完善“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等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好各部门行业及社会单位的普法责任制,强化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流动人口及村、社区、行业组织等分类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培育“法律六进”活动典型,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
莫玉辉表示,为全面完成“法治毕节”创建“全民守法宣教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省司法厅督导“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将分为启动部署、探索试点、全面创建三个阶段推进实施,以确保到2020年毕节市“全民守法宣教工程”各项工作得到深入推进、巩固提高,形成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为“法治贵州”全面推进在法治宣传方面提供经验借鉴。
2016年2月到4月为“法治毕节”创建“全民守法宣教工程”的启动部署阶段。目前,相关工作已顺利完成。
在探索试点阶段(2016年4月——2017年12月),省司法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将根据厅“法治毕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总体实施意见任务分工,切实抓好承担具体任务的推进落实,并根据调研及督导情况适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确保“法治毕节”创建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
从2018年1月到2020年12月为全面创建阶段。在此阶段,省司法厅将深入推进“法治毕节”创建各项任务,及时总结推广督导“法治毕节”创建的经验做法;同时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做好全面总结工作。
深入实地调研 切实履行督导职能
2016年2月到4月为“法治毕节”创建“全民守法宣教工程”的启动部署阶段,在此期间,省司法厅“法治毕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及人员赴毕节市、纳雍县等地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工作实施意见及推进方案,全面部署督导“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具体措施。
在调研工作中,督导组深入当地多个基层乡镇,并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等形式,对毕节市法治创建“全民守法宣教工程”和纳雍县的法治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期间,省司法厅督导组深入到七星关区长春堡镇清塘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海子街镇大湾村、纳雍县化作乡枪杆岩村等地开展法治创建基层单位调研,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汇报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和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毕节’创建工作,以务实敢勇的作风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中有更多的获得感,要严格按照创建‘法治毕节’指标体系的要求,精准地对表对标,以发扬钉钉子的精神狠抓落实。”
在毕节市和纳雍县召开的座谈会上,督导组指出,要高标准严要求地做亮做特每一项法治创建工作任务,为“法治贵州”建设的全面推开探索出可复制的经验。
目前,毕节市“全民守法宣教工程”、纳雍县“法治纳雍”创建工作已全面启动,毕节市和纳雍县均根据上一级的《“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制定了创建实施方案,具体分解了各项创建任务,市、县均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法治创建”工作机构,下设相关法治创建工作专项组,成员为有关职能部门,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部门协调,条块结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同时,为专门负责“法治纳雍”创建的工作机构县依治办争取了6名编制,现已招录3名。
其中,七星关区长春堡镇清塘村已建立了便民法律服务大厅、人民调解室,制作了法治创建视频资料,该村“法治创建”的前期工作已拉开序幕;该区的海子街大湾村法治文化一条街有特色、有亮点,当地党委政府比较重视,法治文化建设起步早,氛围浓厚,民众法治意识强,法治文化设施建设比较到位,同时也呈现出了“谁执法谁普法”格局的雏形。“纳雍县的化作乡枪杆岩村民风淳朴,具有深厚的红色文化底蕴和良好的生态基础,法治宣传基础设施建设正有条不紊地进行。”莫玉辉谈到,纳雍县一些地区在法治创建方面有基础、有优势,能够在该县的法治创建工作中发挥了一定的引领带动作用。
强化任务分解 落实工作责任
为支持毕节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省司法厅在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中,将对毕节市、纳雍县进行名额倾斜,加大对毕节市司法行政队伍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全体干警特别是司法所干警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尤其是法律素养、信息技术和新媒体运用方面的能力。
据悉,省司法厅将通过协调毕节市各相关部门,切实落实2015年9月毕节市印发的《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督促落实“每个乡镇(街道)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不少于3名”、“司法所长按副科干部配备,占乡镇(街道)非领导职数”的具体要求,尽快解决毕节市基层司法所长期存在的“无人所”、“一人所”等困难和问题;积极向司法部争取在政法专项编制分配上给予我省优惠政策,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有新增时,及时分配到基层单位,向毕节市倾斜。
同时,为解决毕节市司法局基层基础建设经费、装备等困难,省司法厅将协调督促毕节市财政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财政厅、省人民检察院、省法院等部门已经出台的关于普法经费、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经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法律援助经费、社区矫正经费等相关工作经费的文件精神,使毕节市司法局各项工作经费得到落实,以保障毕节市法治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在计划财务装备方面,省司法厅也将对毕节市司法局、特别是纳雍县予以倾斜和支持,每年倾斜地支持纳雍县一定比例专项经费,同时督促纳雍县司法局专款专用。
此外,省司法厅将督促指导毕节市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典型引路的方式带动法治毕节创建的全面落实;同时,加大对毕节国家级、省级命名的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民主法治创建水平得到提升。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助推法治创建工作
针对青少年法治意识淡薄、犯罪率高发、法治教育基础建设薄弱等现状,省司法厅结合深入基层乡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等方式了解的实际情况,以及“七五”普法工作重点对象领导干部和青少年这个重点,找准工作突破口,提出以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推进“法治纳雍”创建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以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为落脚点,全面推开纳雍的法治创建工作。
3月23日至24日,省司法厅督导组会同毕节市司法局、纳雍县委、纳雍县司法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赴思南进行了为期两天调研考察,期间举行的现场办公会上,主要研究了纳雍县参照思南县经验建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相关事宜,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思南县在法治创建工作中‘有想法、有思路、有抓手、有平台’,很多方面亮点纷呈,勇于创新的工作思路值得毕节学习借鉴。”在参观完思南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后,督导组对思南县的法治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该县的法治创建工作经验定能为“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据悉,纳雍县将拟建设规模达1000平方米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资金由毕节市司法局、毕节市委宣传部、纳雍县委县政府共同筹措,省司法厅将予以一定经费支持。
同时,为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省司法厅要求,毕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普法办、教育行政主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全面深入地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利用自身优势,按照省教育厅的安排和部署,继续抓好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工作,在中职学校、高等学校开设好《法律基础》和《法治常识》等课程;要支持和鼓励学校通过校园广播、学校网站、知识竞赛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
此外,省司法厅将继续抓好《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中小学法治校园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构造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命名活动。
据介绍,预计到2020年,毕节市各县(区)将至少建立一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或法治文化主题场所(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一条街),各乡镇(街道)各村居(社区)均设立法治宣传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