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院出台意见助推贵州大旅游发展

2016-05-06 14:16  来源:贵州法院网

  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除了决定在全省法院设置第一批十二个“旅游法庭”或“旅游审判庭”,还同步配套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为贵州省大旅游战略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切实贯彻落实贵州省委关于发展大旅游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更好地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和促进贵州大旅游发展。

  2016年,贵州省委提出把大旅游与大数据、大生态作为“三块长板”一起打造,以大交通带动大旅游,以大生态提升大旅游,以大数据助推大旅游。贵州旅游发展的春天已经来临。《意见》立足于贵州旅游业发展的司法需求, 立足于审判组织专业化的司法改革,要求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一是要转观念,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树立“旅游业发展对于贵州意义重大”观念、树立“旅游纠纷无小事”观念、树立“依法治旅兴旅”观念,充分认识发挥审判职能为贵州大旅游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的重要意义。

  二是要强组织,打造专业审判团队,依据本地旅游资源的丰富程度以及旅游景区的影响力、知名度、客流量、旅游纠纷量,结合本地旅游景区原有人民法庭设置情况,按照司法改革的精神,灵活采取多元化的审判组织形式,如旅游法庭、旅游审判庭、专业旅游审判合议庭、旅游审判巡回法庭等,着力打造精品示范旅游法庭。

  三是要提质效,强化诉讼服务功能。充分认识旅游审判工作的窗口地位和名片效应,更加注重司法作风,更加注重司法文明。充分认识旅游审判工作的特殊性,切实转变审判工作内部运行机制,根据需要采取假日开庭、旅游旺季加派人员、审判法官错时工作制等。各地法院依据本地旅游资源的丰富程度以及旅游景区的知名度等积极与电信部门沟通,开展“司法服务信息”的短信推送,在游客服务中心、主要景点设置旅游法庭或巡回审判点的标牌。针对旅游纠纷的特殊性,作到快立、快裁、快调、快结、快执,及时有效化解旅游矛盾纠纷。

  四是要建机制,营造旅游法治环境。注重互动,积极建立与旅游主管部门沟通交流机制。注重调解,积极建立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注重源头预防,建立司法建议良性运行机制。注重统计,建立司法研判机制。注重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意见》还强调通过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实现司法公正、高效、便捷,彰显“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治旅兴旅,切实维护游客“行之顺心、住之安心、食之放心、娱之开心、购之称心、游之舒心”的旅游秩序,营造法治贵州、法治旅游的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黄海英
相关报道
更多> 图片报道
更多> 信息联播

习近平:推动改革落地生根造福群众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强调:鼓励基层改革创新大胆探索,推动改革落地生根造福群众 [详细]
更多> 中央动态

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纪实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构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要有一个刚毅的先锋去引领方向。 [详细]
更多> 权威发布
更多> 视频
更多> 图解
更多> 长安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