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防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风险

2016-05-06 11:27  来源:法制生活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相关视频会议精神,大力清除重点车辆安全隐患,严格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强化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有效防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风险,确保第二季度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省公安厅交管局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相关文件精神,决定从4月中旬起至6月30日,在全省开展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全面整治各类交通违法

  为抓好第二季度专项整治行动,省公安厅交管局结合贵州省道路交通管理特点,印发了《贵州省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并经省公安厅交管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另外,各市(州、区)比照省公安厅交管局模式,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围绕源头、高速、农村三个版块,突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营转非”大客车等五类重点车辆,通过“四个结合”(源头清理与路面严管相结合,网上比对与网下查缉相结合,信息引导与群众举报相结合,依法严管严惩与社会协同共治相结合),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清除隐患,全力防控风险。

  在行动期间,贵州省交管部门将集中开展整治高速公路通行秩序行动,整治农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开展整治酒驾醉驾统一行动等。

  集中清理重点车辆隐患

  行动期间,将由省公安厅交管局车管处牵头,科技、秩序、事故处配合,每月15日前导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校车、“营转非”大客车五类重点车辆和农村面包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清单,将隐患车辆及隐患企业清单抄送省安监、运管、教育等相关部门和各公安交警支队,建议督促整改,切实提高重点车辆的报废率和检验率。

  4月底前,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联合辖区安监、运管、教育部门集中开展一次辖区客货运企业、校车学校上门排查,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并依法处罚。在隐患未完全整改前,停止受理相关业务,并通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坚决防止不合格车辆上路运营。

  全面排查重点驾驶人隐患

  另外,在专项行动期间,每月15日前,贵州省相关部门将从车驾管数据库导出驾驶资格失效、状态非正常、降级后重新增驾、有满分记录、通过军警外籍换证业务申领、涉毒的AB类驾驶人清单。将隐患驾驶人清单推送给各公安交警支队和禁毒、治安等相关警种,提高重点驾驶人状态正常率。

  据悉,各公安交警支队将对不合格AB类驾驶人清单梳理后分解到各辖区公安交警大队,并抄送同级安监、运管、教育等相关部门。各公安交警大队将按照支队分解数据,联合辖区安监、运管部门开展上门排查工作,要求企业和车主不得聘用并及时解聘不合格客、货运驾驶人。对辖区运输企业聘用不合格驾驶人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进行告知,坚决防止不安全的驾驶人上路运营。对于驾驶资格失效和状态非正常的AB类驾驶人,将通过手机短信、电话通知或书面告知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和所属企业。对于因毒驾、处于强制隔离管控状态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AB类驾驶人,将积极会同禁毒部门和派出所在强制戒毒、社区矫正环节收缴驾驶证件。

  同时,贵州省交管部门还将全面排查整改“贵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等发现的安全隐患。

  排查新开通高速安全隐患

  在贵州省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中,贵州省各地公安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将牵头和组织“一路三方”对新开通高速公路标志标线设置不全、指示不明,施工路口未封闭,隧道照明设施不全,长下坡路段无安全防护设施等影响行车安全的隐患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按“一点一策”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台账,报送各级政府和安监、公路业主等相关部门,督促相关部门整改消除。同时,结合今年降水偏多、涝重于旱的实际,将存在高填方、高挖方、边坡、挡墙塌方、隧道渗水等地质灾害隐患的路段报政府安监部门,列为挂牌督办项目。

  另外,行动期间,贵州省交管部门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实施“违法信息四类推送”、“动态干预五步消除”工作法,采取“网巡”与“路巡”相结合的动态管控措施,对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车辆进行实时查缉,加大对非法运营的营转非大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危化品运输车、“红眼客车”等“三类车辆”的打击力度。

  强化交安提示与劝导工作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贵州省公安交管部门各级指挥中心将密切协调气象部门,通过强化“网上巡察”和指导大队加强“路面巡逻”,掌握辖区天气变化动态,实现对团雾、暴雨等恶劣气候的实时监测和实时预警。当出现突发恶劣天气时,利用相关导航语音提示、沿线“LED显示屏”提示、广播直播提示等“三种诱导”方式,提醒驾驶人针对恶劣天气提前采取“防御性驾驶”措施。

  另外,在行动期间,贵州省公安交管部门还将集中开展交通违法“大劝导”活动,对乡镇交通安全协管员、劝导员进行一次培训,确保掌握交通安全管理基本法律知识、工作程序和方法,做到懂管理、会宣传、能劝导、知防护。组织交通文明志愿者、交通协管员,在城市主要路口集中开展对行人、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活动。交警排除路障。(付公宝)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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