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以规范化建设推动检察工作上新台阶

2016-04-26 10:31  来源:平安广西网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部署在全区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强调,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规范化理念,突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切实把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推动全区检察工作整体水平上新台阶。

  崔智友指出,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最高检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司法规范化建设力度,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委托自治区统计局开展的民意调查中,全区检察机关的满意率连续4年在政法机关中排名第一。但是也应该看到,我们的检察工作特别是司法办案行为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通过不断提高司法行为的规范化,进而提高司法公信力。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全区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推进规范化建设持续化、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强化队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促进全区检察工作整体水平有新的提高。

  崔智友强调,要牢固树立规范化理念,把培育树立规范化理念纳入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检察人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把规范化要求转化为每一名检察人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从司法办案、机关管理入手,突出整治司法不规范问题,下大力气抓好整改。要注重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把“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融入检察改革和整个检察工作,同时要注重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规范化建设中的推动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司法活动和检察工作制度规范化。

  崔智友强调,对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区三级检察院领导特别是检察长要强化担当意识,对照主体责任要求,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整改,确保规范化建设覆盖到每一个检察院、每一个工作条线、每一名检察人员。上级检察院要带头规范各项工作,同时要强化对下领导责任。基层检察院要以“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强化执行力建设,努力把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据了解,全区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将集中整治在司法办案活动、案件监督管理、队伍建设、机关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检察机关制度规范体系建设,推动形成规范司法行为新常态,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孙桂江 卢莹莹)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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