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贵州88个县“县县通高速”目标圆满收官,全省“六横七纵八联”的高速公路路网初步形成,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5128公里,高速公路路网密度达到每百平方公里2.9公里,位居西部地区前列,贵州成为西部地区第一个实现“县县通高速”的省份。
建路难,管路更难。“最美高速”路网的每一公里延伸,都意味着压在全省交警肩上沉甸甸的安全监管责任又增添了一份重量。为了新鲜出炉的大交通体系真正成为安全、和谐、便民的大通道,全省公安交警部门自我加压、创新执法,充分利用大数据优势,推动创立立体化防控体系,排查常态化、管控数字化、治理整体化,全力确保高速路网通行安全。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全省高速公路利用执法站和服务区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3.63万起,同比增长62.5%。在高速公路里程大幅增长背景下,较大事故次数和事故死亡人数两项刚性指标同比反降78.6%和81%,创贵州高速公路开通以来事故预防最好记录。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也因此荣获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公安改革创新奖。
排查常态化
减少事故,控防为先。全省交警克服警力不足,加大排查密度和执法力度,高强度布局高速通行安全的防控网。规划建设路网卡口568套,推动交警安全执法服务站全覆盖。
3月上旬,六盘水市交警支队高速大队陡箐中队民警在对辖区道路进行隐患排查时,发现都香高速K322+400下行(观音山互通)路旁山体有开裂现象。为避免出现严重险情,六盘水高速大队立即将情况向“一路三方”进行了通报。目前,该路段已封闭行车道及应急车道,防止泥土滚落影响行车安全。同时,征地及山体断面测量工作已同步启动,排险工作有序快速推进。
3月14日上午,黔东南州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三中队民警沿沪昆高速公路巡逻至台江隧道口前方约50米处时,发现一辆皖M籍红色大货车车身向左严重歪斜。民警跟进发现,该车左后轮第三轴轮胎脱落,驾驶员未察觉,继续行驶安全隐患极大。见此情景,民警用警用喊话器提醒该车司机靠边停车后,将驾驶员带到脱落的轮胎前面,惊出驾驶员满头大汗。随后,民警对其安全意识淡薄进行批评教育,并联系施救单位救援,应急救援人员达到现场,安装好脱落的轮胎,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减少事故,防控先行。类似这样的场景,几乎每天都在贵州高速路网上上演。
1月1日,就在贵州“县县通高速”后的第一天,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王健伍便深入到新开通的贵瓮、安江等高速公路部署和指导新开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发达的高速公路路网,在重新调配全省人流、物流、交通流的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新的压力,务必要提高做好新开通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多措并举,管好新开通高速公路。”王健伍在实地查看了部分新开通高速公路交通通行情况后说。
就在这次实地检查后,省交管局专门召开了针对贵州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必须围绕事故预防、隐患排查、事故现场处置、自身安全防护等重点,立即拟定培训内容并组织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业务培训,帮助各地管理力量尤其是新开通高速公路管理人员进入角色。着手深入排查新开通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临崖临水、易凝冻、团雾、桥梁、隧道等隐患路段,对新开通高速公路防护网缺失、行人上路、农用车和摩托车上路行驶、安全警示标志不齐等新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做好新开通高速公路风险点的防控工作。
各高速公路执法服务站闻讯而动,加强对外省籍过境“两客一危”车辆的信息采集、录入和检查工作,守好入口第一道防线。各地也对本地区高速公路开通后的流量、流向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流向的新动态和流量新增长调整勤务模式,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联勤联动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一路三方”的协作联动,高速公路排查、安全提示工作、第一时间排除安全隐患等迅速形成常态。
作为支撑手段,相关的硬件建设也随着高速路网延伸及时启动,省交警总队出台规划,在全省各高速公路建设路网卡口568套,其中110套于去年底完成招投标投入建设。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省际、市际交警安全执法服务站建设方案也及时出炉,预计到2016年底将实现全覆盖。
同时,将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主动融入省公安厅“天网工程”和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现“监控系统全覆盖”、“缉查布控全天候”、“打防管控全方位”、着力打造“圈、块、格、点、线”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在全省已建和新建高速公路上新增171处卡口监控的同时,充分整合高速公路交通部门监控资源,最大限度地整合进总队路网监控平台,打造“互联网+交通安全防控体系”。
建立勤务部署与缉查布控系统相结合、发现报警与跟进查处相衔接的高效警务运行模式,对“两占”、“超速”、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行为,以及“红眼客车”等重点车辆进行精确预警和干预,最大限度消除影响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的动态违法。
管控数字化
高速路网在延伸,高速警力却未增一人。省交管部门深度践行“大数据+”,向科技要“警力”,向数据要“安全”,全省5.33万家客货运企业,62.7万名营运驾驶员等重点对象纳入数字监管。“贵州省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后,全省高速公路数达5128公里,而贵州省高速交警的总数并没有增加,抛开高速交警不说,仅全省交警总数也就6000多人。道路长,任务重是贵州省交管部门面对的一大挑战。”省交警总队一位领导面色凝重。
人不足,就向科技要“警力”,向数据要“安全”。
省交警总队以管住关键少数为核心,按照“大数据+”思路,与安监、交通部门共同搭建了“贵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综合云平台”。该平台整合了运输企业日常管理数据和GPS动态监管数据,和交警、交通、安监多维度管理数据和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将全省829家“两客一危”重点企业所属的3.7万名驾驶人、3.5万辆重点车辆,5.33万家客货运企业,62.7万名营运驾驶人,1755家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和危化品运输重点企业和3.52万台重点监管车辆,以及4341家租赁企业和3.53万台租赁车辆信息纳入了监管视线。
这些基础数据和动态监控数据纳入大数据资源池后,依托云计算技术,成功实现了对车辆动态违时实时、精确预警和干预。同时,依托云平台的户籍化管理、信息自动传递、违法自动抄告等功能,建立企业应用为主体,交警、交通、安监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为核心,实现共同治理为目标的综合监管机制,对“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形成常态整治态势。
“简单的打个比方:无论是本省客运车辆,还是外省籍客车只要在贵州省,它的行动轨迹也都是时实掌握的。这样的工作量和精细度,如果还是人手人脑,就算再增一倍的警员也无济于事。”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指处工作人员这样说。
数据平台不但要建得好,还需用得好。为用好用活这个高速公路数字防控管理平台,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积极探索警务运行新机制,提炼出了“违法信息四类推送”、“动态干预五步消除”和“重点车辆精确管控”三大工作法,在全省高速公路实现了动态干预打击管控精确化。仅去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就推送车辆违法信息43万条次,增强了违法提示的及时性。
同时,贵州省高速公路交管部门还依托“交通云”、“交警云”,全面整合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过车图像数据、路段视频监控等相关科技信息资源,汇集高速公路流量、环境、事件、气象、卡口以及违治取证等信息化执法功能,实现了12328客服平台统一接报警和咨询服务。
大数据精确管控大大提升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发挥出巨大威力:2015年,贵州高速交警全年查处交通违法近200万起,同比上升87.6%。其中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3.6万余起,同比上升62.5%。
治理整体化
通过机制创新,在强化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同时,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整体性治理”机制建设,把道路通行安全置于每个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每一名交通参与者的主动作为之下,全面治理,不留死角。
3月15日11时许,贵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一辆正从兴仁往贵阳方向行驶的中型普通客车涉嫌超速、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指挥中心接报后,立即通过省、市、县三级指挥体系,实施“统一指挥、跟踪布控、定点拦截”查缉调度,与举报人员、路面民警共同建立了临时查缉指挥微信群,实时掌握违法嫌疑车辆行驶状态,部署定点拦停。
当日13时40分,在贵惠高速16公里处,成功将嫌疑车辆控制,惠水县运管部门随即调查车辆涉嫌非法营运行为,有效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
这次查缉行动中,展现出了三大特点。一是省交警总队指挥中心的扁平化指挥调度经受了实战检验,调度迅速,指挥精准。二是各关联部门共同协作,接力布控,展现出战斗合力。三是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群众主动参与到了交通安全维护中。
“对高速公路的管理,不仅仅是交警一家部门责任,而是所有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每一名交通参与者共同的责任。基于这个认识,我们把所有高速部门资源进行全面整合,形成拳头力量,对高速公路进行全面治理,不留死角死面。”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指处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说。
在部门整合方面,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安全监管局建立起综合考核机制和配套制度,采取挂牌督办、责任倒查等措施,统一管理、统一问责、推动落实,进一步强化了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综合执法、转型增效的“整体性治理”机制建设,全面夯实了高速公路安全通行和管理基础。
由贵州省交通厅牵头,加大了对隧道照明、排风、消防、防滑,长下坡缓冲、加水,临崖、临水安全防护等道路建设的投入和养护,筑牢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基础防线。
为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践行“三个交通”建设,积极营造“全民共治交通秩序”的良好局面,省交警总队还在“贵州交警”APP中增设违法举报模块,搭建“占用应急车道”等9类严重违法行为的有奖举报平台,并于2015年11月制定了《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举报办法》。
该办法推行以来,贵州省交警总队收到大量关于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违法行为的举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仅2016年春节期间(2月7日至23日),群众就通过“贵州交警”APP,共举报交通违法3339条,受理符合交通违法举报要求的共931条,且931条交通违法举报均发生在省内高速公路上。
排查常态化、管控数字化、治理整体化,贵州交警部门这一系列组合拳收到了实实在在的大成效:2015年,贵州交警在全省高速公路利用执法站和服务区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3.63万起,查处数同比增长62.5%,“红眼客车”预警率由年初的日均8.5辆降至目前的日均0.83辆。在全省“县县通高速”,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5128公里的情况下,高速公路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仅发生3起,死亡11人,较大事故次数较上年减少11起,少死47人,同比分别下降78.6%和81%,创下贵州高速公路开通以来事故预防工作最好记录。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也因此荣获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公安改革创新奖,并被评为“2015年贵州省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