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破坏环境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及时 联系公安、环保和食药监等执法监管职责机关,深入宣传专项监督活动的总体部署,在打击违法犯罪、保护环境和保障食品安全上达成共识。
为准确摸清辖区内环境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真实情况,两级检察院集中部门骨干力量,对辖区内的环境和食品安全行政监 管执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015年以来,两级检察院共建议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生产假药犯罪案件12件12人,公安机关立案10件10人,批准逮捕2件7人,介入、引导侦查13件18人,已移送起诉6件11人,有罪判决5件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