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公安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16-04-19 09:16  来源:韶关日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工作部署及广东省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近期,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在全市部署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落实责任”工作方针,通过深入开展打击治理,达到集中侦破一大批案件,抓获一大批违法犯罪嫌疑人,打掉一大批违法犯罪团伙和铲除一大批违法犯罪窝点,实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和破案数明显上升,发案数和群众财产损失明显下降的“两升两降”目标,有效遏制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展蔓延势头。同时,通过开展“电信防火墙”工程,加大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宣传力度,努力减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发生。

  为加强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公安局牵头建立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经信局、人民银行韶关分行、市银监委韶关监管分局及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韶关分公司组成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打击行动的重点主要是假冒熟人和领导电话诈骗、冒充黑社会电话诈骗、网络购物诈骗、重金求子诈骗、假冒QQ好友诈骗、机票改签电话诈骗等境内地域性职业诈骗犯罪群体,以及境内外诈骗窝点的组织者、发送诈骗信息拨打诈骗电话的人员、为诈骗团伙转取款的人员、为诈骗团伙招募员工的人员,开发、制作、发布恶意手机木马程序、网络投资虚假交易软件的人员,为诈骗团伙提供网络改号平台的人员,非法获取、出售和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员,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器材的人员,非法买卖银行卡的人员及其他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员。

  同时,对违规出租电信线路的,违规批量办理、非实名办理电话卡、上网卡的,违规批量办理、非实名办理银行卡的,违规办理、使用“一号通”、“400”、“商务总机”等通讯业务的,使用非实名电话卡(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上网卡(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宽带线路的,使用非实名银行卡,以及人卡分离、境外使用等违规行为的也要依法依规处理。

  为确保打击行动取得实效,领导小组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对案件基础信息研判;要建立专业队伍,全面提升专项打击能力和水平;要合成作战,提升打击时效性;要追根溯源,实施全链条打击;要加强法律适用,强化打击处理;要集中治理电信、银行领域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要加大宣传力度,掀起全面反诈骗热潮。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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