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凸显新亮点

2016-04-15 10:19  来源:陕西政法网

  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拓宽利益诉求表达的渠道,利用政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信访接待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等,搭建倾听群众呼声、发现社会矛盾的有效平台。这是陕西省出台的《关于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呈现的新亮点。

  亮点一:建立健全七项长效机制。各地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重大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群众参与机制、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研判机制、健全群众权益保障和救济救助机制,通过建立健全机制,进一步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亮点二:强化四个衔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的衔接,强化诉讼与非诉讼程序的衔接,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通过这四个衔接,有效整合配置行政、司法等矛盾化解资源。打通“最后一公里”,杜绝“各扫门前雪”的现象。

  亮点三:坚持依法治理、法德相辅。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发挥道德的教化和约束作用,实现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

  亮点四: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解决矛盾纠纷。各地组织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和离退休政法干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提倡在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设立调解工作室,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保险机构参与等形式,调动各类调解组织和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王欢浪)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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