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院召开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

2016-04-14 16:00  来源:新疆平安网

  4月12日上午,新疆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暨专题培训在乌鲁木齐市举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闫汾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秘书长、综治办副主任王立文,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副处长范萍,《法制日报》新疆记者站站长潘从武,《新疆法制报》副总编辑杨宿灵参会并讲话。全区各分院、中级法院党组书记、宣传部门负责人及各级法院宣传骨干、自治区高院各部门负责人等12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和专题培训。

  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涛主持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李涛通报了近年来全区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今后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会议对2015年度全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李涛在讲话中介绍,在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宣传部的指导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新闻舆论工作顶层设计,完善工作制度机制,策划新闻宣传主题,努力搭建全媒体平台,推进新闻舆论工作不断进步。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全区法院在各类媒体共刊(播)发各类新闻9万余篇(条),其中,国家级媒体5000余篇,省级媒体26000余篇。全区法院有7个宣传策划、9项宣传成果和10项网络宣传成果被国家网信办、最高法院新闻局评为优秀成果,有5个集体和29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表彰。

  会上,王立文在讲话中对全区法院新闻舆论工作给予肯定,并就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19”重要讲话精神、做好政法新闻舆论工作作了讲话;潘从武、杨宿灵对法院新闻舆论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闫汾新在讲话中强调,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新闻舆论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法院要在习近平总书记“2?19”讲话精神指引下,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向党中央看齐,向自治区党委看齐,在贯彻落实最高法院、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部署上,真抓实干,上下联动,响亮发声,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法治新疆、平安新疆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闫汾新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构建立体开放的司法传播体系,切实加强新闻舆论工作保障,加强新媒体环境下正面典型的传播力度,多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司法宣传作品,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做党的政策的传播者、时代风云的记录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和公平正义的守望者,记录新疆法治事件,讲好新疆法治故事,传播新疆法治声音,用法治的精神滋润社会公众的心田。

  座谈会上,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阿克苏地区中级法院、喀什地区中级法院和石河子市法院做了新闻舆论工作经验交流发言,媒体记者代表做了新闻舆论工作经验分享。

  本次培训为期3天,课程设置内容丰富,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局局长孙军工,自治区网信办、《人民法院报》《新疆法制报》专家等授课。灵活的教学形式和课程安排激发了学员的学习热情,优化了学习效果。

  参加培训的学员普遍反映,本次培训非常及时,既有形势分析,又有操作实务,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特别是在当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大背景下,对于正确认识当前意识形态形势,落实习总书记“2?19”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促进人民法院新闻舆论工作上台阶,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俞莉霞 道那)


责任编辑: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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