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成立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

2016-04-13 15:23  来源:河北长安网

图为张越为当选的河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主任李益民颁发聘书

  近日,河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在石家庄举行,选举产生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常务副主任。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张越为当选人员颁发聘书并提出殷切希望。

  大会以表决的形式,选举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益民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主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范永录,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立山,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泰安,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史建明为副主任,其中,王立山为常务副主任。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共有7名常任委员和50名非常任委员组成。

  张越向当选的主任、副主任和各位委员表示祝贺,并为他们颁发了聘书。

  张越指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成立是河北省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实质进展的标志性事件。希望大家珍惜荣誉,不负使命。以勇于担当的敬业精神和严谨细致的专业态度,开创性地做好各项工作,为后来人留下更多宝贵的精神财富、制度财富。当好伯乐,选好英才。严格按《河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办事,按遴选工作规则运转,切实发挥出专业把关的作用,选出令人信服的好法官、好检察官。尊重规矩,严守纪律。一方面,要严格自律,切实做到“四个不”:不徇私选人,不以势逼人,不拉票抬人,不以密示人。另一方面,要严格他律,对违反工作纪律或者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委员,“遴惩委”要坚决终止其资格,情节严重的,交执法执纪部门依法依纪处理。树立起好风范,维护好“遴惩委”的权威与清誉。

  为便于开展工作,在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立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办公室、在省检察院设立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办公室,分别承担法官和检察官遴选(惩戒)的基础性工作。

  随后召开的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了《河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河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遴选工作规则(试行)》以及《河北省法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工作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和《河北省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工作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

  河北省法院院长、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卫彦明,省司法厅厅长、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穆思山,省委政法委秘书长、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永君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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