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怒江消防:解决四个“≠”问题 深化条令学习

2016-04-12 16:35  来源:云南长安网

  年初以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着重解决四个“≠”问题,纵深推进“学条令、用条令、守条令”专题教育整顿活动。

  解决“眼见≠口说≠实干”问题。利用黑板报、墙报、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授课、提问、考试等方法增强官兵对条令条例的掌握程度;拓展“讨论式”课堂教育内容,组织开展小竞赛、小演讲、小评比等活动激发学习的热情和兴趣;加强对条令条例执行的监督问责,将条令的执行情况纳入个人晋级晋衔、单位年度考评中,细化考评项目,量化评分标准,加压推进条令条例的执行。

  解决“部署≠落实≠实效”问题。以正规化建设为攻坚点,用条令条例把部队方方面面严格规范起来,保证管理不留“空挡”和死角,真正做到项项工作有标准,时时处处有规范,训练生活有章法。召开基层中队先进工作经验交流暨基础工作推进会,打造试点,创建样板。坚决避免“重建设轻管理,重硬件轻软件,重当前轻后续,重面子轻里子”的现象发生。把贯彻条令条例列入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主官工程和基础工作抓好落实。实行安全工作军政主官负责制,党委成员分片包干,每月到基层蹲点督导至少10天,大队主官每周在中队驻队不少于3天,重点做好部队敏感时期的管理教育,做好部队管理的“衔接教育”,让条令条例的贯彻落实系统化、经常化,坚决避免“运动式”的“短期行为”。

  解决“学过≠学会≠学透”问题。利用和借鉴地方及兄弟部队教育资源,积极走访怒江州交警支队,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邀请经验丰富的民警,通过视频大讲堂等形式集中开展2次专题教育,着重对担任执勤的警车、消防车在行驶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驾驶员心理表现作了重点讲解,提高教育实效。组织官兵参观武警部队队伍正规化管理示范单位和基层建设标兵单位,让官兵在对比中找差距、促提高。积极开展队列会操、内务比武等检验学习实效的活动,用真枪实弹的竞技创造“学条令,懂条令,用条令”的良好氛围。

  解决“自查≠督察≠复查”问题。完善“一联四”工作机制,出台《部队管理“七条铁规”》。1月份以来,纪委严格实施责任捆绑,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等制度,加大节日期间的督察力度。借力网络等科技手段,体托办公辅助系统,加强视频督察,切实提高督察工作的科学性,增强针对性,减少盲目性,避免随意性。定期刊发《督办通知》、《督察意见书》,建立督察数据库,确保督察工作有章可循、有条可依。(尹瑜霞)


责任编辑:张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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