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带头履职,廉洁司法,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转变思维方式。严格按照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常念“紧箍咒”,注重加强党规党纪经常性教育,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让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纪律规矩成为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带”“护身符”。这是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在全省法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对全体法官提出的殷切希望。
据了解,2015年以来青海省三级法院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规定,加大执法执纪监督力度,持续整治司法不正之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今年,全省各级法院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和协助落实部门,形成“党组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管党治党工作格局。
同时,认真总结梳理审判执行工作中容易滋生腐败的高风险领域和环节,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制度,强化对审判权运行的常态化监管。坚持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大额资金使用、重大案件处理、干部人事任免都要召开党组会或相关会议集体研究讨论。严格执行条规禁令,加强对法院干警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治党不严的党组织、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违反党规党纪的党员干部严肃追责,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保障公正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