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服务保障山西省“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4月8日,山西省检察院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配套出台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省“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从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治安大局和谐稳定、持续反腐、促进公正司法入手,为山西省实施“十三五”规划,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保驾护航。
《意见》要求山西省检察机关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检察工作首要位置。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树立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的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树立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的政绩观,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
全省检察机关要依法保障和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努力营造激励科技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法治环境。重视保护金融秩序,为实现全省金融振兴保驾护航。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民营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创优企业发展环境。
全省检察机关要全力以赴维护全省社会治安大局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依法推进“平安山西”建设。从严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从严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犯罪,依法保障“蓝天碧水”。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依法保障安全发展。从严打击危害“三农”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犯罪,依法保障共享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要持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不放松。积极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促进形成弊革风清的政治生态。积极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处力度,依法监督纠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重点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不作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渎职犯罪案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推进“六权治本”。
全省检察机关要着力促进和维护司法公平正义。进一步转变监督理念,坚持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延伸,增强监督实效。切实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健全完善纠防冤错案件的司法救济机制,健全和落实冤错案件发现报告、审查指导、督促纠正、依法赔偿机制,认真反思总结近年来纠正的冤错案件中,检察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刻教训,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纠防冤假错案的长效机制。
全省检察机关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努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强化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加大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整改力度,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为重点,创新、提升检察工作服务质效。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全省检察机关要把服务保障“十三五”规划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省委“六大发展”“三个突破”来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