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材料是齐全的,请稍等几分钟,马上为您出具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在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室中,面对着络绎不绝的查询群众,检察官紧张的忙碌着。
为进一步规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为辖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大兴区检察院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北京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为依据,结合大兴新区区情,出台了《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创新多项举措,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按照“公司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管辖”的原则,大兴区检察院负责大兴新区范围内全部企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但新区地理面积较大,部分企业来检察院办理查询事宜路途较远,尤其是亦庄镇地区的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
考虑到较为不便的地理条件以及该地区众多企业的实际需求,大兴区检察院决定在原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接待室的基础上,再设立一处开发区检察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接待室,专门负责开发区地区查询工作。此举可使开发区地区企业免于两地奔波,大幅度节约时间与财力,同时也可分流院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接待室的部分查询申请,缩短办事企业排队等候的时间。
现大兴区检察院通过设立单独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室,配备联网电脑、打印机,改善了硬件设施,也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了便利条件,工作人员全天候受理查询申请,即时受理、即时查询、即时告知,整个流程用时平均不到5分钟,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时间成本。
同时,为防止由于工作人员的疏漏,将单位名称、查询时间等项目输入错误导致企业二次查询的现象,大兴区察院创新建立查询信息输入错误率统计制度,要求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规范使用查询系统,准确输入查询信息。
该院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不断优化查询服务的同时,切实发挥廉洁准入制度在净化市场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大兴新区发展建设把好廉洁第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