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消防规范派出所监督执法水平

2016-03-30 14:35  来源:云南长安网

  云南省普洱市消防支队立足辖区火灾防控实际,从严、从细夯实好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基础,规范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水平,有效扩大了火灾防控覆盖面,确保了辖区火灾形势稳定。

  建制度,提升“管事率”。层层把关抓落实。与全市109个派出所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建立了派出所所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副所长具体抓,责任区民警分片包干常年抓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消防工作与其他警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联勤监管促磨合。每周对各地派出所检查巡查、隐患整改、系统录入、监督执法等情况进行通报,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分析、讲评、部署消防工作,派出所与消防大队均设一名专职联络员,建立消防警组队员花名册、消防工作例会、消防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等执法档案和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跟踪问效严奖惩。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给予2015年度优秀派出所消防警组消防民警和协警表扬的通报》,对2015年工作成绩突出的14个优秀派出所消防警组、14名优秀消防民警和28民优秀消防协警进行了通报表扬。将派出所消防警组工作纳入定期考评、民警绩效考评和派出所年度综合业务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到位、出现火灾事故的,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抓规范,增强“执行力”。划分管理范围。根据大队、派出所警力及辖区消防任务实际,将全市10个消防大队的辖区划分为41个消防警务网格,将派出所辖区划分为871个消防警务网格,大队网格消防警务实行相邻网格主责人、协办人AB角负责制,派出所网格消防警务实行警组负责制,每个警组由1-2名民警、1-2名专职消防员或协警组成,并按照人员分组、分片、分时的网格化管理方式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实行任务捆绑。建立单位分级管理制度,明确派出所负责列管1530家重点单位和1.3万家小场所,民警每人每月开展对单位、社区(村)消防监督检查不少于6次,每人每季度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不少于1起,每季度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切实把各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任务、措施和责任落实到每一名民警身上;提升执法质量。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培训、消防大队下所指导、交叉挂职、队所联合检查和联合办案等方式,加强派出所消防业务培训,与派出所建立了联动检查机制,定期组织监督人员协同派出所开展联合检查,从检查、法律文书运用、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培训指导,全面提升派出所独立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强联动,扩宽“防控面”。一线走访奠基。发挥基层派出所点多线长的优势,制定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各村寨、社区警务点职责,在积极开展走访调查,掌握社区住宅楼、学校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广泛深入社区、街道、居民区、农村等地,确定消防、治安为一体的安全联络员,建立联勤机制,定期上门检查指导,开展培训,切实扩大消防执法点,扩宽监管网;警民互动合管。建立“日常巡查、重点检查、定时回访”机制,派出所民警及消防协警定期对社区(村)网管员及小场所业主进行监督指导,并明确消防网管员负责社区(村)日常消防检查、宣传、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及时整改的及时督促或组织整改,不能整改的则抄告片警依法处理,有效破解了社区(村)消防安全监管盲区;常态宣教促防。组织指导派出所利用日常检查、走访、宣传等有利机会,采取上门服务、摆放宣传点、培训等方式,积极开展内容丰富、针对性和适用性强的消防宣传,广泛传播用火用电常识、初起火灾的扑灭常识、火场逃生常识等。2016年以来,在社区、街道、农村张贴居民防火公约、消防公益广告、宣传画2000余张,发放宣传画册、宣传单1万余份,组织开展消防演练200余次。(赵梁洁)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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