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省创新社区矫正模式提档升级

2016-03-24 18:52  来源:辽宁长安网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工农社区居民王磊(化名)4年前因与同学打架被判缓刑。被打的薛某不解王磊为何判了缓刑还能上学,欲寻机报复。王磊所在社区的司法警察张晓明得知这一情况后,找到薛某做工作并向他阐明报复他人的后果,避免了一起恶性案件发生。这一切主要得益于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在细节上的逐步完善。近年来,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15年底,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0.1%。

  辽阳市“的哥”赵某因盗窃罪被判缓刑,如今,他每个月都要到社区矫正中队报到一次,进行思想汇报,接待他的也是张晓明。张晓明现在的身份是辽阳市社区矫正监管支队宏伟大队工农中队中队长,而担任此职务前,他是辽阳市北郊监狱的一名司法警察。

  张晓明的这一变化要从辽阳市社区矫正监管支队组建说起。早在2009年,辽阳市司法局就探索以辽阳市北郊监狱(市属监狱)警察队伍为基础组建辽阳市社区矫正监管支队。该支队是全国最早的社区矫正司法警察队伍。据辽阳市社区矫正监管支队支队长刘维良介绍,该支队内设7个科(室)、7个矫正大队、34个中队,分别进驻5个城区司法局和27个乡(镇)街司法所,各矫正大队大队长和矫正中队中队长分别担任区司法局副局长和司法所副所长。

  “市属监狱硬件设施老旧化,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一些市属监狱还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省司法厅副厅长姚世明坦言,将市属监狱的服刑人员转移到安全性更高的省属监狱,司法警察补充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是对政法资源的合理使用。实际工作中,省司法厅切实加强工作监督和指导,严格根据“两院两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精准把握社区矫正的执法规范和执法尺度。

  2015年12月,省编委办正式批复,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更名为“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同时加挂“省社区矫正监管总队”牌子,这种集管理和执法于一体的模式在全国属首次。

  “我们以此为契机,推行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队建制’,推进市级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监管支队)、县级成立社区矫正监管大队。”姚世明介绍,目前,全省共招募专职社会工作者1610人、社会志愿者26103人,还抽调297名戒毒警察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为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工作,我们将推进社区矫正信息监管平台建设作为重要手段。”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孙振西告诉记者,目前,全省共发放社区服刑人员定位手机21991部,定位率达70%以上,重点人员定位率达100%,省级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市级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中心将在2016年底全部完成。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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