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中院联合市司法局出台意见 保障律师诉讼权利

2016-03-24 16:16  来源:陕西法院网

  为了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着力推动法治进程,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律师法,近日,陕西省延安市中院和市司法局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意见》。

  《意见》全文共十三条。分别为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依法保障律师出庭权;依法保障律师辩论、辩护权;依法保障律师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依法保障律师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依法保障律师的人身安全;依法保障律师代理申诉的权利;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加强律师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救济机制;推进司法民主;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意见》明确指出,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调取证据。律师申请调取证据符合法定条件的,法官应当准许。延安中院、市司法局对于违反规定的法官和律师,可以函件形式及时向对方反映。接到情况反映或者投诉材料的一方,应当认真核实相关情况,依法及时办理,并向对方反馈办理结果。同时,要加强信息共享,延安中院和市司法局建立离任法官、法官近亲属从事律师工作信息库,延安中院每年向市司法局通报离任法官名单;市司法局每年向延安中院通报执业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年度考核合格、暂缓执业、停止执业人员名单。(惠兴文)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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