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和谐无讼村落”工作取得实效:
一、多元联动前移矛盾化解防线,实现诉讼数量逐步下降。依托村、镇、法庭三级信息联动机制及定期沟通机制,矛盾发生后由村“两委”、调委会先行调解,提高民调组织介入矛盾化解的及时性,通过制发调解指导手册、组织集中培训、邀请观摩庭审等形式开展指导民调工作,大量矛盾纠纷通过民间调解被化解在诉前,实现“村落民事诉讼数量逐步下降,治安和刑事案件基本不发,群体越级访基本杜绝”的目标。
二、发挥巡回法官办公室职能,实现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明确包片法官的职责,定期前往巡回办公室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调处矛盾纠纷。2015年区法院两个派出法庭共前往巡回法官办公室化解矛盾60余起,提供法律咨询230余次。在辖区已有的巡回审判点挂牌巡回法官办公室,开展巡回审判的同时,在庭前庭后开展各类主题座谈、讲座等30余次,围绕村民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类案宣传,第一时间就地展开诉前矛盾化解工作,实现巡回审判与化解矛盾于萌芽状态有机结合。
三、分析类案提示风险,实现从源头上避免矛盾。对于案件多发的村镇,制作《案件审判统计与分析表》,进行类案分析,提示村规民约签订的风险点;组织村居委会成员、民调组织成员参与典型案件通报、庭审观摩、判后座谈等,提出对村委会的规范化管理意见和完善建议,促使各镇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