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细化落实《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具体措施,明确各项任务分工及推进步骤,建立定期会商通报、联合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稳步推进自学直考考试点工作。
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2月3日下发的《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要求,南宁市开展中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工作。自治区公安厅要求,将于2016年4月底前对各市驾驶培训机构脱钩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确保彻底脱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联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举办或参与举办驾驶培训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是否经营或参与经营驾驶培训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摸底、排查、清理。
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开展查处非法培训行为专项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培训监督查处力度。(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