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召开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

2016-03-03 16:15  来源:陕西法院网

  3月1日,陕西省法院在西安召开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阎庆文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全省法院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抢抓历史机遇,坚定改革信念,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加快建设“三个陕西”、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胜利作出贡献。

  2015年12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组第19次会议决定,2016年在包括陕西省在内的13个省区市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陕西高院党组成立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司法改革办公室。为使改革顺利启动、落地生根,陕西高院组成四个专题调研组,深入基层摸清了全省人员队伍底数、案件底数、审判权力运行、司法资源配置状况等情况,并积极借鉴其他省市法院经验做法,依据中央和省委的顶层设计,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18项相关配套制度,并确定了咸阳中院、榆林中院、蓝田县法院、富县法院、永寿县法院、华阴市法院、南郑县法院、紫阳县法院、清涧县法院、洛南县法院、铜川市耀州区法院、宝鸡市金台区法院等十二个试点法院。以这次会议为标志,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阎庆文院长指出,党中央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战略全局,作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司法需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是实现人民法院专业化发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根本途径。各试点法院要切实增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自信心,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一往无前的气魄和敢于担当的精神,切实担负起改革探路者和先行者的政治责任。

  阎庆文院长要求,牢牢把握改革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尊重司法规律、体现司法权力属性,坚持依法推动、确保改革稳妥有序,坚持整体推进、强调重点领域突破,坚持顶层设计、鼓励地方探索实践,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结合各院实际,全力抓好执行。

  一要积极稳妥做好员额制改革,坚持39%的法官员额上限不动摇。在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基础上,在全省不突破的情况下,根据各个法院的受案量、办案成本等因素,按照“以案件定员额”“以员额调编制”的原则具体确定。进员额不仅表现为涨工资提待遇,更意味着责任和担当。要建立员额法官退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不胜任者下”的良性机制,防止出现只享受待遇不办案、不履职、不尽责的问题。要严格选任标准,选好首批员额法官,确保首批入额的法官司法能力强、综合素质高。领导干部入额,要凭能力、按程序,入额后必须亲自承担办案任务,坚决杜绝不办案、挂名办案的现象。要统筹解决好审判辅助人员短缺和行政事务集约化管理问题。通过社会购买服务方式拓宽法官助理、书记员来源。

  二要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要减少管理层级,可组建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专业合议庭或新型审判团队,实行扁平化管理模式。按照审判亲历性的要求,确保法官依法独立裁判,真正实现权责一致。通过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实行案件繁简分流,让审判生产力真正得到解放。按照“简案快审、难案精办”的思路,扩大简易程序、小额速裁程序适用比率,推行简化民商事裁判文书,落实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要求,全面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的工作对接,强化诉前调解、立案调解,积极探索社会第三方参与机制,广泛吸纳律师、人民调解员、心理专家、法律志愿者和劳动仲裁机构、人民调解组织、行业协会代表等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尽量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要推进审判事务集约化办理,有条件的法院可设立审判事务中心,集中办理送达、传唤证人、诉讼保全、信息录入、卷宗扫描等事务性工作,确保法官全身心投入庭审裁判。

  三是认真落实法官职业保障制度。要认真执行中央关于法官职务序列改革“两步走”的工作安排,积极推进法官职务套改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和时限完成工作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及工资制度,完善法官工资结构,较大幅度提高员额内法官工资水平,并相应提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工资待遇,鼓励多办案、办好案,鼓励优秀人才安心基层工作。

  四是有序开展人财物统管改革。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各试点法院要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做好工作衔接,首批入额法官将严格按照遴选程序提交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从专业角度进行把关。省院按照人案分布实际,测算各个法院法官员额和实际编制数,通过编制统一管理调配,切实解决各地法院人案配置不合理、忙闲不均问题。中央司改办和最高法院对此予以充分肯定。

  阎庆文院长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调查研究、思想引导和舆论宣传,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推进改革试点的始终,把思想发动作为司法改革的先导性工作。各试点法院院长和班子成员要和每名法官干警都要谈心,了解思想诉求,化解消极因素。最大限度调动法官干警的积极性,确保队伍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要确保改革与工作两不误,既要顺利推进改革试点,又要确保执法办案不受影响。要严肃宣传纪律,做到改革举措及时解读、改革成果广泛知晓、社会关切及时回应,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会上,试点法院代表咸阳中院、富县法院、紫阳法院分别作了表态发言。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平利主持会议。省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张晓峰、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程磊、省人社厅副厅长刘会民、省编办副主任史丰有、省财政厅副巡视员吴全炜、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处长李宇孝、省发改委国民经济动员办专职副主任张刘俊等领导出席会议指导。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审委会委员和副处级以上干部,各中级法院院长、分管司改的院领导、司改办部门负责人、各试点基层法院院长在省法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级、基层法院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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