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针对多部法规开展立法调研

2016-02-22 10:28  来源:福建长安网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振华向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作《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介绍,2016年将开展城市建筑景观管理办法、轨道交通管理办法、大樟溪水资源保护办法、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立法调研。

  去年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报告回顾了2015年的工作:“坚持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人民群众新期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立法方面,健全人大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形式。积极推进立法公开,每项法规草案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努力凝聚社会共识。建立立法专家咨询制度,聘任首批7位立法咨询专家,强化立法工作的智力支持。 监督方面,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视察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开展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健全完善专题询问制度,坚持执法检查审议意见“面对面”交办制度。 据介绍,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审议法规草案7件、通过并颁布施行4件;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题询问2项,评议市政府工作部门(单位)10个,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6项;作出决定、决议8项;审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9件;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9人次;审议办理代表议案5件、建议501件。

  2016年拟为轨道交通立法

  报告在阐述2016年的工作时强调,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突出福州特色、注重有效管用,通过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发展。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拟审议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养犬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修改)、城市建筑景观管理办法、轨道交通管理办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修改)、大樟溪水资源保护办法、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立法调研。

  重点监督群众关注热点

  “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把加快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和自贸试验区、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作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报告表示。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继续开展专题询问和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单位)工作评议,实现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常态化、制度化。包括开展福州新区建设专题询问、城市道路交通建设管理专题询问等,围绕民生改善加强监督,听取为民办实事、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安全生产、扶贫开发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责任编辑: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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