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至2015年度全国政法综治
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综治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综治办,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中央有关新闻单位、中广协会法制节目工作委员会:
2014至2015年度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复评工作将于今年第二季度进行。各地、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严格按照《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办法》(附件1)和《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参评作品报送须知》(附件2)的要求,遵照《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附件3),认真填写《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推荐目录》(附件4)和《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推荐表》(附件5),于2016年5月10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及推荐作品报送工作。联系人:中央政法委宣传教育指导室万云;联系电话:010-83079176,1380106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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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办公室 中央综治办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