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治安支队副大队长金训川带领检查组,在玛纳斯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龚志军的陪同下,到环疆民用爆炸物品玛纳斯县中心库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检查组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等要求,逐一查看环疆民用爆炸物品玛纳斯县中心库销售资质、库房安评报告、从业人员资质及危爆物品运输车辆资质;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储存库的“双人双锁”及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库区内的人防、物防、技防、犬防落实情况,查看相关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正常运转;从检查出入库登记工作台账及视频监控入手,查看民爆物品出库、入库、登记等环节。
检查后,检查组对环疆民用爆炸物品玛纳斯县中心库能够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强化民爆物品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切实履行民爆物品如实登记、双人双锁管理制度;要经常性地开展应急处突演练,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库区值守人员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30分钟一巡更制度,时刻牢记警钟长鸣,严禁非涉爆人员接触民用爆炸物品;企业要对库房“四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关键时刻能够正常进行使用。(吴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