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2015年,全区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四个攻坚战”和“四项工程”的工作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执行工作和各项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62703件,审(执)结451156件,同比分别上升30.3%和25.7%,其中高院受理5159件,审结4475件,同比分别上升28.2%和20.8%,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介绍,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自治区法院坚持标本兼治,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全力攻克“执行难”。全区120家法院全部建立了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存款3.94亿元。坚决严惩规避执行行为,重拳出击,惩治老赖,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判刑144人,拘留7153人,限制高消费208人,限制出境17人,通过媒体曝光47226人次,其中拘留和曝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3.55%和10倍,对破解“执行难”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年执结案件88615件,同比上升26.8%,其中,中央政法委督办的228件涉府积案100%执结。(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