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委维稳办主任邢解放同志冒着严寒,赴榆林市看望慰问四位见义勇为模范。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杨汉元陪同。
这四位见义勇为模范分别是:
刘军,男,1975年8月生,在他人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之际,挺身而出,英勇救出污水井底沼气中毒工人,而自己却不幸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刘玉,男,1980年5月生,陕西煤业集团神木锦界天元化工厂工人,在与进入小区进行偷盗的歹徒进行英勇搏斗时,导致自己身负重伤。
李根大,男,1957年9月生,府谷县农民。1992年以来,多次不顾个人安危,在黄河上勇救落水群众6人。
郝瑞强,男,1987年6月生,府谷县采矿工人。在制止偷盗行为时,被小偷挥刀乱砍,身受重伤,致5级伤残。
邢解放同志深入每位见义勇为人员家中亲切攀谈,悉心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家庭情况,对他们的义举给予高度赞扬,并分别送去慰问金一万元和五千元。他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给予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更多的关心帮助,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他强调,在关键时刻,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些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的人挺身而出,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社会才会更加安宁,百姓才更有安全感。因此,要健全完善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的表彰奖励、慰问抚恤、困难帮扶等工作机制,让他们政治上有荣誉、生活上有保障、精神上有慰藉。要加强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事迹的宣传,激发正义感,弘扬正能量,用英雄的事迹引导舆论、鼓舞人心,使“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