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院:主动适应新常态 强化法律暨自身监督

2016-01-31 14:35  来源:陕西检察网

  在近日的陕西省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上,胡太平检察长代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作的工作报告中指出:2015年,陕西检察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在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中迈出坚实步伐。

  他指出,过去的一年,陕西检察机关立足职责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着力推动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共批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传销等犯罪嫌疑人1434人,起诉1719人。依法惩治金融领域犯罪活动,维护资本市场的安全运行,共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犯罪嫌疑人701人,起诉685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维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法治环境,促进发挥创新对发展的引领作用,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嫌疑人214人,起诉356人。依法保护各类投资安全。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投资重点领域,深入2031个工程项目开展犯罪专项预防,查办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等环节职务犯罪嫌疑人418人。坚持经济发展主体是企业的思想,依法保障国有和非公企业的投资安全和效率,促进调结构、转方式,查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转型改制、兼并重组中的职务犯罪嫌疑人206人;批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嫌疑人107人,起诉722人。依法维护和保障民生。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惠农扶贫资金管理等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530人。推进查办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395人。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178人,起诉301人。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加强与各级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形成保护环境的合力。共批捕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131人,起诉401人;查办能源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环境监管等环节的职务犯罪嫌疑人24人。

  他指出,过去的一年,陕西检察机关全力投入平安陕西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落实平安陕西建设的各项部署,扎实做好检察环节各项工作,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8888人,起诉27716人。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坚决打击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等犯罪。共批捕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嫌疑人1487人,起诉5806人;批捕杀人、抢劫、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4409人,起诉5666人;批捕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犯罪嫌疑人7531人,起诉8621人;批捕毒品犯罪嫌疑人2090人,起诉2155人。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把依法维护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检察机关预防化解纠纷的关键环节。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批捕142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起诉1095人。积极参与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健全信访导入、纠错和退出机制,引导当事人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115个检察院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全省检察机关视频接访的互联互通,为群众控告、申诉提供便利条件,受理信访案件总量同比下降11.1%。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发放司法救助金275.5万元。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切入点,积极参加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犯罪调查和类案分析,向有关部门提出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550件。贯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强化未成年人犯罪专人办理、记录封存等措施,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291人,不起诉72人。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监督纠正脱管、漏管、虚管人员127人,积极督促并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服务和规范管理。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促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他指出,过去的一年,陕西检察机关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营造廉洁高效的政治生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持续保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1986人,同比上升16.7%,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1566人,同比上升17.4%;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420人,同比上升14.1%。突出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共查办贪污贿赂大案和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779件、要案105人,同比分别上升20%和61.5%。高度重视查办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查办此类犯罪嫌疑人909人。深入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办此类犯罪嫌疑人12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1亿元,同比上升29.3%。不断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健全职务犯罪案件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终结等机制,连续制定了处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工作办法、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初查工作制度、加强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共享和协查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防止有案不查或选择性办案。强化侦监、公诉、案管等部门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查办职务犯罪八项禁令、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坚决防止违法取证和办案安全事故。强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上级院直接侦查、指挥协调、业务指导等作用,省院带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1件31人。结合司法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制度,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交本地区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的报告109件。拓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应用范围,从工程招标向物资采购领域拓展,共提供查询33.4万次,同比上升2.6倍。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开展各类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3217场次,其中省院开展了百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他指出,过去的一年,陕西检察机关加强对执法司法的法律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法律监督,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侦查监督中,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947件;依法追捕780人、追诉805人;对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2836人、不起诉241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3276件。审判监督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57件,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38件,监督纠正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和程序瑕疵859件。执行监督中,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或不当情形3761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929件; 依法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13件。强化对自身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强作风、抓规范、贴民心、促公正”专项活动,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标准,评查近两年各类案件8336件,其中,查摆出司法不规范问题8类131条、不规范典型案件12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起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改造和深化运用,新开发功能平台3个,强化了对办案的全程、统一、实时、公开、动态的管理监督,全面实现了网上办案,实现了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邀请律师代表共同制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部署开展电子卷宗系统的工作,为律师查阅和复制诉讼案件材料提供便捷条件,促进检察机关严格依法行使检察权。加大查办执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力度。严肃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共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司法工作人员425人,同比上升7.3%。

  他指出,过去的一年,陕西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把深化司法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狠抓改革任务落实,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提供制度保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改革工作蓄势聚力。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问题,组织人员赴省内外深入调研,为确定检察改革思路提供决策依据。省院先后举办主题研讨班、召开工作推进会等,及时传达学习相关政策,做好思想发动和工作准备;省院召开司改领导小组会议18次,专题研究改革议题28项,确保省委、高检院的决策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加大推进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将涉及检察系统的改革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考核问责,加强工作跟踪、督导和通报。省院牵头的28项改革任务已按要求全面完成,其中,完善司法责任制、深化检务公开、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等17项任务,已经省深改领导小组、省司改专项小组审议通过或者按要求提交了改革方案,其他11项任务按要求形成了调研报告。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措施落地。对已经审定的改革方案,迅速组织实施,尽快为检察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中,根据履行职责应承担的司法责任,给检察官授予了更多的权力,形成了检察官职权清单。在深化检务公开中,对存在较大争议或有较大影响的刑事申诉等案件,实行公开审查34件;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44080条、重要案件信息2217条、公开法律文书8193份。在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中,同司法行政机关一起对全省按改革要求选任的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初任培训,注意改革前后的工作衔接,监督案件79件。在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中,会同法院系统选定有关市、分院开展试点工作,2015年11月部署以来,摸排案件线索33件,已有16件进入诉前程序。在铁路检察系统开展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环境资源案件改革试点工作中,设立专门的职能部门,为两级铁路检察院补充、遴选检察人员33名,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在西安市13个区县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试点,适用速裁程序出庭案件854件888人,实现了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的统一。

  胡太平指出,过去的一年,陕西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围绕“不严不实”问题,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查摆剖析,狠抓整改落实,广大检察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进一步夯实了“践行核心价值、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的思想基础,增强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坚定性,增强了忠诚事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的自觉性。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持续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选调323名检察人员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和省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省、市两级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92期,培训干警5798人次,干警法律理论素养和司法实践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实施“双千计划”和卓越人才培养实施计划,与高等院校合作举办第三期研究生班;落实检察机关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挂职交流机制;配合有关部门为基层招录干警129人,检察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落实情况纳入工作考核,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巡视、述职述廉等制度,对2个市院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开展了巡视,听取了3个市级院检察长述职述廉,加强了对下级院领导干部的监督。持续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问题,开展了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防止作风问题反弹。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制定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两个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查办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7件8人,处分7件8人,移送司法处理1人。

  对2016年全省检察工作,胡太平指出:全省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坚持以服务陕西省追赶超越、转型发展为主线,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建设、强化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促进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突出对知识产权特别是科技创新的司法保护,促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暴力恐怖活动、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从严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安全生产领域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立足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对重点领域的治安防控和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依法严惩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办案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强化对执法司法的法律监督。紧紧围绕防范冤假错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进一步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健全冤错案件发现报告、审查指导、督促纠正、依法赔偿机制。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多元化监督格局,探索对民事执行、行政诉讼加强监督的有效措施。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按照省委、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积极稳妥推进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促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认真落实提起公益诉讼等已经部署的检察改革工作,把改革成效体现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上来。大力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以领导干部和基层检察院为重点,大力加强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以纪律建设为重点,狠抓司法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意识和能力。多渠道多层面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大力传播法治陕西建设和检察工作的“正能量”。(李妍 郑琪)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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