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述评

2016-01-22 22:12  来源:新华社

聆听法治中国的足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述评

  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记者罗沙、邹伟)2015,全面依法治国开局之年。

  这一年里,我们看到“立法的法”作出重要修改,群众诟病的“奇葩证明”得到清理;我们还看到司法体制改革动真碰硬,“打虎拍蝇”力度不减……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中国建设掀开新的一页。

  良法之治,让法治成为治国理政基本遵循

  2015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从处理改革与立法关系,到规范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这部“立法的法”每一处修改都意义重大,成为我国迈向良法之治的一座新里程碑。

  法治,治国理政的基本遵循,更是社会文明的厚重基石。人们看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指引下,法治国家建设已经进入快车道。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推进改革,已经成为常态。

  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2015年7月,我国正式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

  短短70字的宪法宣誓誓词,背后是对法治的坚定信仰。

  强调法治,需要提高立法质量。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来修改并通过的多部法律事关社会运行和百姓切身利益,“良立法,立良法”的理念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

  2015年4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获表决通过,打响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卫战。8月,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仅在条文上就增加了近一倍,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公众健康的又一利器。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12月份,首部反家暴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天下之事,不仅难在立法,更难在法必行之。关乎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体制改革,2015年正式迈入“深水区”。

  从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到司法责任制改革,再到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步步深入,敢于“动奶酪”“啃骨头”。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落地,有效避免地方法院司法审判受到地方干预。立案登记制改革正式实施,成为治疗“立案难”的“点穴”之举。

  “必须坚持依法执政,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厉行法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

  专家认为,完备的法律体系有利于体现公平正义,契合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程的需要。“十三五”期间,法治的力量将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方面面的建设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陈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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