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四川省成都市司法局从实际出发,创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
市司法局的具体做法是——
首先以“三个服务”为切入点,做好“一个专注”。通过指导律师开展基层政府法律顾问、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律七进”等工作,专注做好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其次,以“惠民利民”为抓手,做实“四个延伸”。充分利用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村(社区)人民调解室4个阵地,将司法行政职能有效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每个角落。
第三,以“能力提升”为引擎,做强“八个具备”。深入开展社区矫正等业务知识培训,使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具备能给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提出法律(合理化)建议,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能调解矛盾纠纷,能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能开展公证、司法鉴定、司法考试等咨询工作,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能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能开展法律援助工作8种工作能力。(谢咏 孙小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