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业务庭召开了“三个规定”专项学习,每个业务庭室都领到了一份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统计表,今后再有领导干部过问案件将被记录在案。
这“三个规定”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通过学习,大家表示“三个规定”是法官的底线,不逾越、不触碰,是纪律更是敬畏,一定做忠诚、干净、有担当的法官,以严格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凝心聚力,内化于心、外化于行。